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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四川高利贷案举报人回应:欢迎诉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10:40 来源: 财经网

  举报人刘明通过律师对媒体表示:“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长黄久长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要起诉,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我们坐等。此外,我们认为提起诉讼是很好的,因为通过法律诉讼可以说清楚很多事情,还原真相”

  【《财经》综合报道】 《北京商报》报道,四川中石化于14日临时召集媒体,宣称将起诉报料这一消息的金鑫公司原股东刘明等侵犯公司声誉。对于四川中石化提出的诉讼,举报人刘明通过律师对媒体表示:“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长黄久长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要起诉,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我们坐等。此外,我们认为提起诉讼是很好的,因为通过法律诉讼可以说清楚很多事情,还原真相,同时我们也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

  举报人刘明此前对媒体透露,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长黄久长承诺向金鑫房产提供贷款,月息3分。后因金鑫房产无法还债,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金鑫房产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接管了金鑫房产。刘明还表示,中石化在达州非法借贷高达20多亿元。随后,四川中石化涉嫌非法发放高利贷的消息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而四川中石化则回应称刘明是在污蔑,是非法集资的惯犯。据悉,刘明原为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持有87.5%的股份。

  在起诉声明中,四川中石化公司对股权转让事宜、项目投资资金情况、银行借贷问题及刘明在金鑫公司的有关情况做出了说明。此外,前来参会的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长黄久长还做了个人声明,称:“刘明在认识我之前,就欠下外债2000多万元,为逃债东躲西藏。我这个人心软,看他夫妻可怜,就在我儿子的公司借了300万元帮他还了几个人的高利贷。”他甚至一度十分激动,说:“我窝囊了七八天,很难受,如果我是民营企业,早就来回应了。”

  中石化上次的回应被指避重就轻,仅针对股权转让做了回答,对高利贷一事闭口不提。此次,四川中石化方面表示,不是高利贷而是拨付工程款,刘明所称的放高利贷一事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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