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药价虚高 药品流通价格管理新规或七月份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15:57 来源: 重庆商报昨日,备受关注的《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后一轮征求意见稿流传出来,《办法》拟对政府定价范围内药品经营者批发环节和医疗机构销售环节差价率(额)实行上限控制。按已确定的时间表,《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大约近2万家企业受影响。
“如果严格执行,医药行业的营销生存模式会被彻底推翻。”国内某知名上市公司高管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启动的信号。
“这实际上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最高定价,这对相当数量的公司是个致命打击。”该人士对记者分析。
目前,药品代理制已成为医药市场的主流销售模式。“这种模式流通链条长,环节多,费用大,如果药品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几乎难以正常运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向记者表示,“药品高定价是代理制销售模式存在的前提,而无序的商业流通和粗放的价格管理是代理制销售模式生存的土壤。”
由于《办法》的价格管制范围并不包括廉价、短缺等药物和基本药物,亿利天然药业集团副总经理王高俊认为,《办法》将压缩制药企业利润。“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在基本药物招标中的优势可能会越来越小;而一大批中小商业公司将死掉。”他告诉记者。
“近几年,跨国药企开拓新市场的费用不断提高。”有药企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费用甚至达到60%左右”。
《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及时将上一年度的最低、最高和平均出厂(口岸)价格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药品价格信息平台。
“昨天,听说已有国外的某家公司悄悄提高了口岸价,以应对《办法》实施后可能带来的销售问题。”前述人士告诉记者。
“如果药品价格加成管制的思维方式不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药价虚高的问题不会得到根本改变。”牛正乾向记者表示,流通环节和医院都可能会各有对策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