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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推动创建产业示范基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05:24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未来四年国家级示范基地数量翻番

  □本报记者 刘兴龙

  1月29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15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将从目前的128家,增加至300家,使之成为带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

  培育30家重点产业基地

  自2009年起,工信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3年来,已累计评选出128家国家级示范基地,为提高工业园区发展水平、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推动了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三部委新近联合发布的《意见》提出,力争经过5年发展,到“十二五”末形成30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使之成为带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培育形成30家左右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

  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是提升产业层次的重点。“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加强企业联合技术攻关,推动形成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创新战略联盟和知识产权联盟,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力争“十二五”期间示范基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5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加一倍。加强新兴科技与现有产业的融合,使示范基地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重要策源地和主要承载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占比提高到20%以上。

  提高“两化”融合和军民融合式发展水平也被列入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力争到2015年,示范基地内大中型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艺流程基本实现数控化。支持军民结合项目建设,推动军工与民用技术相互转化,加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壮大。

  政策向示范基地倾斜

  为了保障《意见》的顺利实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各类规划将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规划内重点项目布局优先向示范基地集中。

  与此同时,部省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将支持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纳入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成为各地发展和支持重点。支持工业用地、用水指标等要素配置优先向示范基地倾斜。

  在资金方面,国家在技术改造基建专项、工业转型升级等资金安排上,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重点企业予以支持。鼓励地方安排资金支持示范基地“三废”集中处理,支持对公共动力、产业链接管网、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以及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政策将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示范基地公共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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