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内环内低于330万元算普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16:16 来源: 新闻晚报本市3月1日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内环内低于330万元算“普通”
晚报记者 杨冬 报道
时隔三年,上海再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上海市房管局昨天正式公布调整后的本市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关方面表示,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外环外,价格标准调整幅度达63%,更多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优惠税收政策。
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12年3月1日起,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市房管部门表示,此次确定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方法没有变化,即按照二环三区域(内环内、内外环间、外环外)套均总价、容积率和面积标准确定本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的是其中的价格标准。
普通住房在交易环节可享受的优惠税收政策具体有哪些?有关方面解释,一是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减半后税率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二是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按照规定缴纳税收。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外环外,价格标准调整幅度达到63%,更多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优惠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