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出台粮食法 粮种不得擅用转基因技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15:27 来源: 重庆晨报在酝酿多年后,我国首部粮食法征求意见稿21日面世并征求公众意见。国务院法制办21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专家,分四大看点聚焦首部粮食法征求意见稿。
一大看点
粮市向社会开放
民以食为天,事关民生之本的我国粮食领域向社会开放,首次成为粮食法的原则之一。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下市场调节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活动的管理体制,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批发、零售等领域对社会开放,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同等义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二大看点
加强各个环节监管
“粮食是重要的食品加工原料,与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运输、包装、销售、进出口等环节质量安全(含卫生)监管。
鉴于此,征求意见稿对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检验等方面作了规定,增加了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抽查的规定和粮食干预性收购、处置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质量追溯体系。此外,征求意见稿在生产流通环节也制定了安全方面规定。
三大看点
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
一直以来“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有效机制。但好制度不能只靠红头文件、电视电话会议来贯彻来维持。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粮食安全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的省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
四大看点
收购加工实行许可制
为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和有序流通,征求意见稿对粮食流通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粮食收购、加工实行许可制度。二是对粮食储存实行备案制度。三是保护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或者变更用途。四是粮食经营者必须遵守法定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专门对从事粮食收购、批发和零售活动的经营者设置了“七不得”,譬如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