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将重点防范跨境异常资金流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8 02:45 来源: 证券日报■本报记者 傅苏颖
中国外汇管理局于2月27日发布公告显示,下一阶段,外汇局将进一步健全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框架,敏锐观察和密切跟踪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提高应对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能力,重点防范跨境异常资金流动。
外汇局表示,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到位等因素综合影响,我国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出新的特点。
据统计,2007-2011年,外汇管理部门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5万多起,共处行政罚款12.7亿元人民币。其中,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210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和网络炒汇案件,涉案金额逾1000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共处行政罚款约1.6亿元人民币。
今后一段时期,外汇局表示,要重点从以下几个环节入手:
一是要敏锐观察和密切跟踪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高度重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跨境收支影响渠道和传导机制,挖掘与跨境资金流动走势相关性高、预测性好的核心指标,提高对跨境资金流动预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坚持对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均衡管理,既要完善和充实防范跨境资金大量净流入的政策预案,也要做好防范跨境资金集中流出的政策储备。
三是重点防范跨境异常资金流动。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新思路、新工具和新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压缩投机套利空间。同时,从理顺外汇供求关系入手,加快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改进做市商做市机制,增强外汇市场自我调节、自求平衡的能力,发挥好市场机制在合理配置外汇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提高应对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能力。把加强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监管合作。建立监管部门对企业、银行和个人等经济主体的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有效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注重发挥外汇指定银行在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提高对经济主体外汇收支行为的调控能力。用好检查手段,保持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的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信息的披露力度,提高对违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