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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36条细则被异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6 11:43 来源: 南方日报

  朱迅垚

  两会的经济话题一定绕不过“民间资本”,昨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又被记者问到“关于民间资本36条的实施细则什么时候会出台”。

  这个问题,不仅发改委负责人,国务院下属与新36条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在过去的两年多内一定被问过太多次。新36条出台快两年,它的细则竟然还没出台,这就难怪记者追问了。昨天张平当场表态“今年上半年必须把相关的实施细则出齐”,即便如此,还是可惜,两年时间,庞大的中国民间资本也许已经错过了太多机会。如果苛刻一点,所有人都应该追问,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让我们稍稍回顾一下。两年前,旨在鼓励民间资本的新36条发布,在这份文件中,民间资本拥有了更大的活动空间,他们被允许进入铁路支线、干线建设及电信运营领域等细化市场;在房地产领域,甚至可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金融服务业,甚至被鼓励兴办中小城镇的金融机构,以提高民营金融机构的服务比重;在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上,民间资本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补充。今天看来,这份文件仍然令人激动,但两年过去,事实是,以上所说的几大领域,民间资本的进入机会仍然少得可怜。金融领域几乎未对民间资本有实质性的放开,而民间高利借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能源、电信和铁路等领域,国家依赖的仍是垄断央企,民间资本原本在一些垄断行业领域的空间甚至比先前更小。

  这样一看,我们对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就有了直观的理解。改革的确是共识,决策层没有忽视共识,他们敢于发出新36条就有改革的勇气,可是真实改革靠的不只是新36条几千个字,新36条作为大方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落地,是要真正执行和推动,而执行与推动和每一条细则息息相关。我们说,中国出现了阶层分化和利益群体,这是怎么体现的呢?就表现在每一条细则难以出台上,难以出台就说明有利益体在博弈。所以,在当下中国,观察宏观改革的走向需要考察每个细小领域改革的走向,正因此,我对新36条的改革细则有着很大兴趣。细则难出台无外乎是因为各种利益难以平衡,那么,权衡和考量的结果恰恰就反映在最终出台的细则上,改革虽是共识,但共识下面的实践层面却容易阳奉阴违。    要防止细则被异化应当注意两点。其一,即使细则与最初方向没有违背,民间资本一开始也不会很容易就能突破“中央部门——大型央企”的传统格局和路径依赖;其二,即使细则真正落地,那么他们真的是为民间资本服务的吗?还是民间资本可能也被分为一二三等呢?前一个道理好懂,后一点其实更值得深思,因为我们知道,垄断央企即使会有某种程度的垄断病,但毕竟是摆在台面的,是法律规定的国有企业,但有很多民间资本打着民间的牌子,却极有可能是各种利益集团的本质,我们固然不应细查民间资本的来源,但民间资本权贵化却是不争的事实,我非常担心最终出台的细则有可能只是有利于少数人的民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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