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广至所有进出口企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6 13:17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东亚讯(助理记者 李颖)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两年多以来,参与主体范围已扩大到具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的所有企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依法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对此,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高级经济分析师周景彤分析,此举无疑给出口型企业带来利好。
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仍以美元为主,当海外企业与我国企业发生贸易结算时,需要把该国货币转换成美元支付,再将美元转换成该国内货币;而我国企业在收支美元的过程中,也同样需要有人民币与美元的兑换过程,发生二次汇兑则增加交易成本。
而跨境人民币结算放宽,着实能给企业在规避汇率风险、节省汇兑成本以及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等方面带来利好。
他分析,人民币国际化要经历结算货币、计价货币和储备货币的过程。
如今,跨境人民币结算由此前限于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扩大到所有进出口企业,这是人民币国家化前行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