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公共资源出名词解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9:59 来源: 新闻晨报“财政部的同志,我请教一个问题”
代表不理解“公共资源收益全民共享”含义,建议“公共资源”出名词解释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今天出席会议的有财政部的同志,我先请教一个问题!”3月6日9点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第二小组会场,第一个发言的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小晶代表快人快语。
出席会议的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陈怡芳立刻坐直身子,仔细倾听。“政府工作报告第27页有一句话,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这句话我有点不理解,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陈怡芳的回答实事求是:“说实话,我当时看了以后也觉得不够明确。”代表们对她的坦诚投以赞许的目光。“我想主要的意思是所有资源出让的收益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不要形成部门的利益格局。比如现在的水资源费由水利部门收取,土地收入仅限于土地部门。我的理解是,要打破这个格局,让老百姓享受资源带来的收益。”陈怡芳说。
黄小晶继续说:“如果是您这个意思,我建议这句话改成‘公共资源的出让收益纳入公共财政范畴’。因为原来的话写得有些拗口,尤其是‘全民共享’的说法,容易让人理解为‘全民分钱’。”
听到这句话,会议室里顿时热闹起来,大家的共识是“全民共享应该予以明确,否则容易以讹传讹”。“另外,公共资源的概念很大,包括城市建设、矿山、土地等各种资源,最好能够出现名词解释,让大家对公共资源有一个共同遵循的界定。”黄小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