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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子女不独拥产权可限购一套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18:26 来源: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本报于3月6日A1叠08版率先刊登的《孩子成年后该以何政策口径购房》一消息引起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发文,在回应本报报道的同时,还对成年子女购房规定进行了解释。

  就近期上海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给出的成年子女购房口径不一致的现象,市房管局在这份简短的解释中一上来便指出,《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7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对“该子女无产权住房”少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解读有误,引起媒体和市民的关注。

  为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特别解释,“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是指子女个人不单独拥有产权住房。同时,市房管局已通知相关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按此口径解读。 “对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市房管局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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