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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崮:我国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达60%以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09:29 来源: 光明网

  光明网讯 2012年3月9日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共16位委员作大会发言。

  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原副行长刘克崮在发言中建议:

  一是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住户部门占比。我国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达60%以上,而与我国税制结构类同的欧洲国家在35%以下。间接税虽利于财政收入,但会加大中低收入者实际纳税负担。应借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之机降低间接税占比。

  二是提高直接税比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坚持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在尽快实现按家庭为单位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扩大个人所得税覆盖面。拉大税率级次间距,降低中等收入阶层税率。适时降低股票印花税率,同时对短期股票转让收入恢复征收所得税,并给予一定扣减额。发挥房产税调节居民财产和财产性收入差距的作用。

  三是稳定并适度降低企业部门占比。强化资源超额收益税,提高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水平,降低准入门槛。必要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一部分用于支持社会保障。

  四是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分税制。完善房产和资源税制,逐步将房产税和资源税分别培育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地方税的主体税源。对大众基本居住性房产免征房产税。在现行中央转移支付框架下,借鉴德国等国际经验,改进转移支付办法,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减少项目、简化程序,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分步差异化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试行省直管县的行政配套改革。财税支出和收入政策应继续对民生及小微经济体和小微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五是实行信息共享。加强全国和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逐步覆盖全部个人、企业。建立部际联席会制,尽快实现税务、公安、工商、社保、住房、金融等部门的有条件、有约束、可控制的信息共享制度,为财税改革和提高政府效率奠定技术基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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