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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联手告苹果 索赔5000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0 08:23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中国作家联手告苹果索赔5000万元
  韩寒、麦家等22作家起诉   韩寒、麦家等22作家起诉

  苹果公司侵犯个人著作权

  索赔额累计2300多万元

  上一次是百度,这一回轮到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苹果公司。

  虽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过去,但22位中国作家倚靠“作家维权联盟”、联合起诉苹果公司侵犯个人著作权一事才刚刚进入正题。记者昨日从“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处获悉,目前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作家已有13位、著作累计59部,著作总书目料将在百部左右。目前,作家们的索赔金额已累计达2300多万元。

  该案预计在下半年开庭,这起跨国官司将使一个老问题升温至前所未有的热度:互联网时代该如何保障作家著作权?

  文/记者张强、杨洋

  关于22位中国作家联合起诉苹果公司侵犯个人著作权一事,作家联盟的代理律师王国华告诉本报记者,这并不是中国作家第一次向苹果公司提起维权,但苹果公司此前从未就作家们的正当要求作出积极回应。

  韩寒等作家“忍无可忍”

  王国华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中国作家集体诉苹果”的相关案件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作家们已于2011年12月、2012年1月和2012年2月先后三批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目前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作家已有13位、著作累计59部。由于这起诉讼是涉外诉讼,法院需将起诉书送达至苹果公司美国总部,所需时间较长,预计到今年下半年才能开庭审理。

  这起跨国官司源于南派三叔、麦家、当年明月和韩寒等作家发现自己的作品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苹果应用程序商店摆上“货架”出售,他们认为这是明目张胆的盗版侵权行为,决定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向苹果公司发起维权战。

  据介绍,作家维权联盟曾三次发律师函,向苹果公司提出三个诉求:第一,要求苹果公司删除应用程序商店里被上架出售的盗版中文书籍;第二,要求苹果公司提供这些盗版书籍上传者的相关信息;第三,希望能和苹果公司面对面沟通此事。

  被删书籍死灰复燃

  作家维权联盟发现,在今年2月发出第三封律师函后,苹果公司删掉了一部分盗版书籍程序。此后,苹果公司给他们回复了一封英文邮件,表示已部分删除了盗版书程序。据王国华称,苹果公司此举似是敷衍了事,因为没过几天,他们发现此前被删除的部分盗版书程序又在应用程序商店里“复活”了。

  他认为,“停止侵权”是作家们最起码、也是最根本的要求;至于“赔偿损失”方面,将具体根据作家的知名度,以及作品的知名度、市场价格和苹果应用程序商店中该图书的下载价格等因素来决定。

  目前,作家们的索赔金额已累计达2300多万元。

  下载价格4~6元/本

  凭借《明朝那些事儿》走红的作家“当年明月”表示,他很早就发现了自己被侵权的事实。他说他加入此次维权行动,是上个月出版商联系他的。“出版商受到的利益侵害更大,出版商维护他们的利益,顺便也就维护了我的利益。”

  麦家的《风声》、《暗算》等五部作品也未能幸免。麦家告诉记者,他去年受邀加入作家维权联盟,开始跟一帮作家一起维权。

  麦家认为,苹果公司的做法不仅损害了作家的利益,还对苹果用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里,图书标价多为4~6元/本,用户在付费下载时容易误以为这些书已经得到了作家的授权。”麦家说,“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中国200多万苹果产品用户多为有文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体面人群,很有可能是实体书的潜在消费者。他们受苹果公司侵权行为的欺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了盗版书籍、损害了作家利益。”

  苹果:

  我们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

  对于这次维权行动的走向,麦家直言:“如果这种诉讼都赢不了,以后就不要谈知识产权了。”他认为,作家集体维权毕竟只是民间行为,目的是推动国家表明态度和立场,促使其今后更加坚定地反盗版:“反盗版比反酒驾更容易,但是力度不够,如果能像反酒驾一样去反盗版,就可以解决问题。”

  “3·15”期间,多家媒体曝光苹果公司涉嫌侵害中国作家著作权后,苹果中国公司媒体负责人发表官方声明称:“作为一家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我们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我们接到投诉时我们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

  记者观察

  网络时代“洛阳不再纸贵”?

  西晋太康年间,文学家左思写了一部《三都赋》,在京城洛阳广为流传,读者竞相传抄,一下子使洛阳的纸张供不应求,纸价涨了好几倍。然而,在人类进入网络时代之后,“洛阳纸贵”一词的出现频率明显减少。

  或许左思本人并没有从“洛阳纸贵”中受益,因为他并非卖纸的贩子,他也没有向那些抄《三都赋》的老百姓要版权费。但需知,古代的顶尖作家多半是吃皇粮的官吏,他们写作赋诗一是出于爱好、展现才华,二是为了以文会友、混圈子。

  但著作权的观念古已有之,因为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有机会、有兴趣吃皇粮,他们要生存、再创作,就必须靠写作赚钱。尤其是今时今日,中国的文化界已进入了百花齐放的阶段,很多作家不再都吃文联、作协的公家饭,像韩寒这样的畅销书作家,本质上就是个体户,得靠读者赏脸“养”他。

  我们不妨想想,进入网络时代后,中国是否诞生过经典名作?笔者认为没有。逻辑很简单:如果我们没法创造出一个“劳有所得”的著作权环境,作家就无法预期自己写作的回报,就没有动力潜心写作,你叫他喝西北风去啊?

  苹果公司就没有遇到过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吗?不如换位思考一下。就好比我们记者,看到自己辛辛苦苦采写出来的稿子被网站无偿转载,情何以堪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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