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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地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3 07:33 来源: 京华时报

  机构、人员和资产与北京铁路局全部分离实行属地管理

  本报讯(记者周鑫)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协议昨天正式签订,两级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机构、人员和资产与北京铁路局全部分离,整体移交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北京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及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全体干警出席移交仪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和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大为代表接收方,北京铁路局局长何玉华代表移交方,分别在移交协议上签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保京宣布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命决定。新任命的检察官代表进行了集体宣誓。 

  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铁路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步骤。协议签订标志着北京铁路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协议确定,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机构、人员和资产与北京铁路局(即铁路企业)全部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整体移交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指出,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政治任务。北京市检察院将在工作中切实做好铁检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实现人员的平稳过渡。加强对铁检业务工作的指导,确保铁检打击犯罪、维护铁路安全稳定职责的有力发挥,保证铁检业务工作不断、职能作用不减。   

    针对今后的工作,慕平提出四个“着力”,以加强铁检工作:着力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破解制约铁检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性障碍;着力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流程,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教育培训、以岗代训等,切实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着力加大技术装备等建设力度,为铁检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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