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严限社保基金投资 专家称与广东试点不冲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6 11:49 来源: 每经网核心提示:
关于上述政策与广东试点社保委托投资是否冲突,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并不是这样的。”
每经记者胡健发自北京
3月26日上午,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财库[2011]171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正是这一文件引发市场强烈关注。部分人士认为,这一文件或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运营广东养老资金有关。
财政部上述文件的“三点要求”,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这三点要求分别为:1、(地方)提出可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家债券的基金结余数量和期限的建议;2、财政国库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具体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实施;3、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双方于3月19日在北京签订了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社保基金理事会称,将坚持更为审慎的方针,新增资金将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这是否与财政部的新《通知》相冲突呢?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咨询,但是贾康仅表示,这个政策目前仍需进一步观察。他认为,社保基金需要在借鉴国外经验以及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进行多元化的保值增值。
关于上述政策是否冲突,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并不是这样的。”
他解释说,这可能是一种新的尝试,因为社保基金就是政府的银行账户,而养老金是其中一种,广东省将养老金交由社保基金会管理,相当于纳入进中央政府账户,因为社保基金会是国务院可以监管的范围之内。
“目前来看,这笔养老金是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管理,还是由其统一招标,再由投资管理人来管理,还没有更准确的消息。如果广东模式能够成功运作的话,我想这会对其他地方养老金起到示范作用,从而也会在全国进行推广。”东吴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黄琳表示。
王雍君还指出,由中央统一来进行投资和管理,的确能够把控风险,但是地方财政部门也不乏投资高人,如果创新监管机制,交由地方来投资,还可以分化风险,一旦中央投资赔掉很多的话,可能对很多地方政府的社保基金会造成影响。
王雍君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中央可以监管到位,地方利用养老金投资也未尝不可,但事实上是中央很难察觉挪用和侵吞养老金的行为,以往都是发现时已经为时晚矣,因此财政部严格限制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利用基金结余进行投资也是出于安全考虑,毕竟安全第一,而投资第二。”
王雍君说,社保基金本来存量很大,而且增量也发展很快,如何用好是一个大问题,但是社保基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安全,要确保可以按期支付,其次才是投资回报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