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高速发展催生法律合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7:12 来源: 法制日报本报海口3月26日电 记者吴晓锋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启动仪式暨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校友会2012年年会在海口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主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名誉总顾问顾秀莲出席仪式并致词。出席仪式并致词的还有海南省省长蒋定之,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名誉顾问陈冀平,东盟法律协会主席、印尼最高法院院长哈塔·阿里,柬埔寨司法部大臣昂翁·瓦塔纳等。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形成了由11个国家参与、拥有19亿消费者、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它既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覆盖接近全球30%的人口,拥有世界40%的外汇储备,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商品贸易额分别占世界总额的10%左右。随着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双向投资不断扩大,双边合作领域不断深入,从贸易发展到投资,带动金融、工程建筑、知识产权、法律、文化、旅游、媒体等一系列合作。庞大的经济规模、迅猛的发展势头、频繁的合作往来催生着法律服务及相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的巨大需求。
为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高速发展的需要,中国法学会于2011年9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倡议成立中国东盟法律服务合作组织,得到了东盟十国法学、法律界代表的积极响应。经过前期详尽的调研论证和准备,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海南仲裁委员会共同发起成立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该中心依托海南省国际旅游岛优势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与东盟各国的天然地缘交通优势、便利的出入境政策、海南籍东南亚侨胞的人缘纽带优势,定址海口市,并将在云南、广西、广东、福建等与东盟联系较多的省区设立办事机构。
启动仪式上,中国法学会与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家贸易法院、海南仲裁委与马来西亚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与越南-中国-东盟法律信息咨询中心、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与马来西亚ZICO LAW律师事务所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
中国驻东盟大使佟晓玲、泰国中央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帕塔撒·万纳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分别作了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