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财政部门不得自行分配利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7:19 来源: 法制日报

  财政部要求确保社保基金增值保值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周芬棉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要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基金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的问题,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要本着安全第一、方便群众、有利于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财政国库部门做好社保专户的清理、归并、开设等账户管理工作。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一个社保专户。

  社保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其保值增值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通知要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计息和保值增值规定,对开户银行提出分险种、按政策计息的要求,由社保专户开户银行提供一式多联利息通知单,同时送财政国库部门、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记账,财政部门不得自行分配利息。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可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家债券的基金结余数量和期限的建议;财政国库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具体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地方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运作机制,在确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