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建生态廊道毁树强拆 市民连呼吃不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9 08:50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郑州3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河南郑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上上下下掀起了一场建设“生态廊道”的热潮,本意是希望能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然而,在郑州下属的新郑市,近来接连出现了政府摊派任务建廊道、毁掉百年枣树建廊道和强行拆迁建廊道等等现象,使得这么一件本来是利民惠民的好事,却让新郑市民连呼“吃不消”。
二十出头的小武(化名)是河南省新郑市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刚从外地考到新郑工作不久。最近他正在为单位要求集资的事儿托亲求友。
小武:我们那是硬性规定,职工必须交3万元-5万元。我这刚参加工作才一年多,从哪弄这么多钱?领导说是自愿,但你不交出点,在单位咋混?
让小武烦恼的集资,是新郑市为建生态长廊而向市直单位职工摊派的集资任务。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新郑市直机关职工就筹款的事纷纷表达不满。针对大家的抱怨,新郑市宣传部长副部长梁国定表示没有这事儿,但新郑市教体局局长陈文彬说,要求职工筹钱的事儿是有,但不是捐款,是政府吸纳资金,利息比银行高。
记者:是不是一定的级别借款的数额不一样?
陈文彬:不是,自觉自愿,量力而为,根据情况也可以不借。能借多少借多少。
面对公众质疑,新郑市政府昨天做出情况说明,表示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时间短、任务重,短期内资金紧张,政府借款确有其事。但借款也会付利息,一年期月利率为12%,二年期月利率为13%,并没强硬摊派。此外,还向各单位强调自觉自愿、量力而行。
新郑市外宣办主任李明:有些个别单位摊派那些事,咱查一下,看哪个单位摊派的,本身没有摊派,可能个别单位在理解政策时理解错了。
欠债还钱,而且还有不低的利息,听来似乎并无不妥。但新郑市这种作法是否合法呢?河南佐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军认为。
刘勇军:作为公共职能部门,款项的由来该财政局直接划拨,向下属员工集资明显是没法律依据。公益项目资金短缺,政府部门应当按市场规律,公开招投标来解决,通过行政手段,一方面会导致腐败,另一方面解决问题的思路跟法治政府不太相称。
没错,不管是强行摊派还是所谓的“借款融资”,这种做法的合法性首先就会受到质疑。而为了完成建设廊道的任务,除了摊派集资,新郑市还强行拆除了廊道两侧的民居,铲毁了部分百年老树。
家住新郑市薛店镇的周红亮,在医院面对受伤的母亲百感交集。周家住在省102道路边,政府将在道路两侧各建50米生态廊道。因不满每平米400元的补偿,未在协议上签字的周红亮一家,在遭到镇政府强拆时母亲受伤。
一周前,同样为建生态廊道,新郑市孟庄镇数百棵百龄枣树连夜被铲毁,就是因为枣树所在的四港联动大道,是郑州市生态廊道建设示范工程,政府要在大道两侧扩增50米绿化带。
郑州市林业局生态廊道建设办公室主任王新桥:工作难度那就是任务重 、时间紧。领导也经常说这样的话,加班加点加快推进。那个新郑可能是下面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基层组织人员方式方法不对,想的歪招。
为快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去年底郑州市提出,加快“三横四纵”城市景观道路建设以及十条生态廊道建设。建成后,将体现生态廊道的“公交进港湾、辅道在两边、自行车走中间、行人在林间”的交通、休闲功能。本是件好事,为何却在执行中变味?郑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纪德尚认为。
纪德尚:无论是城市绿化或者生态廊建设,本意上应该政府买单,而不是百姓买单。集资建设生态廊,恐怕违背市委主要领导的初衷。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进程中,可能还会出现类似问题。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都是为人服务,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担当出更大的政府责任。
“时间紧,任务重”,可能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情况,但这并不能成为简单粗暴执行方式的借口,相关部门在布置任务的同时,要考虑实际的情况,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能一味地要求快,更不能出了问题就仅仅在基层人员那里找原因。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原本利民惠民的举措,反而在老百姓那里失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