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福利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07:40 来源: 法制日报本报邯郸3月29日电 记者张维 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福利业的政策性意见,拟从融资、捐赠、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条件,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是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今天在河北省邯郸市出席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时透露的。
据悉,近年来国家为了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土地供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由于一些地方未将国家政策具体化,缺少相应的配套实施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优惠政策的激励扶持作用。
据北京市政协社法委的调研报告显示,在实际执行中因涉及多部门利益,除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得比较好以外,水、电、燃气等方面未能落实。
另据媒体报道,去年北京启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资金支持项目,共下拨建设支持资金3115.6万元,这些资金只流向了6家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只有3%的民办养老院获得了资金支持。
在这次会议上,李立国强调,各地要按照中央已有的优惠政策,争取政府支持,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及时制定更加优惠、更具操作性的具体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李立国表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策扶持、公建(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