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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入境奶粉满200元要交税不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1 07:29 来源: 东方早报
2011年3月16日,香港,人们排队购买日本奶粉,警察在商店门前维持秩序。 2011年3月16日,香港,人们排队购买日本奶粉,警察在商店门前维持秩序。

  “入境奶粉满200元交税”为误读

  海关总署网站在昨天晚间发布声明称,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误读。

  网友误解只因对海关术语及关税政策不了解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并未调整

  和奶粉一样,香水、价值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手表等物品的完税价格及税率均并没有变化,而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箱包类变化较大。化妆品类的税率以前是50%,这次也没有变,但大部分完税价格有所变化。

  早报记者 李燕 

  “ (入境)超出200元以上的奶粉征税。”昨天,各大微博(http://weibo.com)和多家育儿网站都在流传这样一则消息,并号称依据是3月26日海关总署公布的2012年第15号公告。对此,海关总署网站在昨天晚间发布声明称,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误读,15号公告中奶粉的完税价格及税率并没有变化。

  而且公告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但化妆品、箱包及触屏式手机、触屏笔记本电脑的应交关税则有升有降。

  带一罐奶粉要交税?

  3月29日下午,微博网友“红羽sz”发帖称,“海关总署发文,境外进口奶粉,价值超过200元,要征关税10%。也就是说有可能带一罐奶粉过关,将被课税。”

  24小时后,这条微博被转载了61000多次,9000多条评论。而微博链接的论坛内,帖子的回复数量亦超过200条。与此同时,各类育婴网站、代购网、海淘网也均在讨论“带一罐奶粉入境也要被课税”的问题。

  很多家长开始担心,海淘洋奶粉的成本是不是又要增加了?更多的网友则表示质疑,纷纷转帖希望获得确定消息。 

  昨晚8点30分许,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表示,微博流传的“奶粉交税”的消息是对15号公告的误读。《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

  入境免税额度不变

  3月26日,海关总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告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以下简称《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新规定从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完税价格表》中规定,奶粉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200元,税率为10%。

  这个规定并不是说超过200元的奶粉要交税。网友的误解可能是由于对海关术语及关税政策的不了解所致。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应缴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根据海关相关邮递政策,2010年9月1起,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国际邮递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以奶粉为例,1千克奶粉应缴税额为20元,则50元的免税额度内可以邮寄大约2.5千克奶粉。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即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的每千克20元的价格缴税。

  关于携带奶粉入境的情况,海关的规定是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奶粉在《归类表》中归类为食品、饮料,并不属于应征税的20种商品。

  手袋可能仅需20元关税

  记者仔细研读了《归类表》及《完税价格表》发现,和奶粉一样,香水、价值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手表等完税价格及税率均没有变化,而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箱包类变化较大。

  新版《完税价格表》对商品进行了更仔细的分类,“箱”按个征税,完税价格为500元,税率10%,也就是说,一个箱子缴税50元。海淘族大爱的挎包、背包、提包完税价格仅为每个200元,税率10%,即一个包包需交税20元。钱包、钥匙包每个需交税10元。其他箱包的税率也为10%,完税价格则另行确定。

  计算机及相关产品的完税价变化比较大,键盘式笔记本需交税200元,此前为500元。触屏式笔记本也就是平板电脑从以前的100元变成了“另行确定”。手机从以前的150元细分为键盘式和触屏式。键盘式交税额为100元一台,触屏式手机则“另行确定”。

  15号公告注明,《完税价格表》中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也就是说热销的iPhone、iPad的税额要根据市场价的10%缴纳。

  化妆品类商品的完税价格则有所上升。化妆品类税率以前是50%,这次也没有变,但大部分完税价格有所变化。

  比如,口红的完税价格由50元变成了150元,也就是说一支口红需交税75元,比以前增加了50元。眼霜、面霜及乳液的完税价格从100元增加为200元,应缴税额增加50元。精华液、粉底及粉底液、睫毛膏(液)等的完税价格均比以前翻倍。

  入境物品完税价格和税率新旧对比(部分)

入境物品完税价格和税率新旧对比(部分)入境物品完税价格和税率新旧对比(部分)

  完税价格: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应缴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根据海关相关邮递政策,2010年9月1日起,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国际邮递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以奶粉为例,1千克奶粉应缴税20元,50元的免税额度内可以邮寄大约2.5千克奶粉。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即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的每千克20元的价格缴税。

  此外,海关的规定是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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