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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立:房价要保持合理水平在于地方政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3 17:06 来源: 《财经网》

  【《财经网》综合报道】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4月3日在博鳌亚洲“2012 中国房地产大变”分论坛中表示,房价要保持合理水平,调控房地产的手段是在地方政府。

  郑新立表示,根据国际经验,房价收入比,也就是说一套标准的住房售价相当于该地区户均年收入的6倍左右可能是比较合理的。现在房价如果高于这个价格,应当通过调控降低它的价格,通过薄利多销来增加供给,鼓励人民购买,扩大房地产供给的规模和市场销售的规模来实现这个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他还补充,调控房地产的手段是在地方政府,因此房地产价格稳定的主要责任也在地方政府,因为土地供给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土地供应的价格也是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

  “我从供给的住房的土地价格里面少拿一点,这样价格就可以低一些,来满足群众购房的需求。所以要强化地方政府在稳定城镇居民住房价格方面的责任,要实行问责制。”郑新立作上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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