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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高民办福利资助标准 床位最多资助1.5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9 08:51 来源: 南方日报

  穗大提民办福利机构资助标准 自有产权新增床位每床最多资助1.5万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 通讯员/文燕媚)由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新修订的《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从本月开始实施。与原来相比,新修订的《办法》大幅提高了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和新增床位资助标准,扶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发展。

  《办法》根据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登记性质,区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给予不等额度的运营资助,其中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助标准,特级、一级护理的从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提高到300元,二级护理的从80元提高到200元,三级或其他一般护理的从60元提高到150元;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助标准,特级、一级护理的从每人每月资助100元提高到200元,二级护理的从每人每月资助80元提高到150元,三级或其他一般护理从每人每月资助60元提高到100元。《办法》还提高了新增床位资助标准,将拥有房屋合法自有产权新增的床位资助标准从每张每年1000元的标准提高到3000元,最长资助5年,最多资助15000元;租赁新增床位资助标准提高到2000元,最长资助5年,最多资助10000元。 

  《办法》明确将社会力量举办的日间托老机构纳入资助范围。同时,利用运营资助资金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提高养老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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