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蔬菜价格上涨两成 负利率时代再度来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0 10:42 来源: 扬子晚报3月份CPI全国上涨3.6%,江苏上涨3.5%;南京市场“虾死你”卷土重来
王赟 石小磊
昨日,江苏省物价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南京市物价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就CPI及物价运行等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通报称,3月全省CPI同比上涨3.5%,涨幅比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昨天也发布了全国3月份的CPI数据,同比上涨3.6%,而目前一年期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仅为3.5%,这意味着“负利率时代”的再次“回归”。 扬子晚报记者 王赟 石小磊
网络传声
物价上涨 网友用一句话来证明
“100块钱到底怎么了,为啥越来越不给力了?最让你记住物价变化的是神马?一句话证明吧!”3月份CPI数据公布后,立马引起了网友们集体“吐槽”。“用一句话证明物价上涨”也跻身新浪微博(http://weibo.com)热门话题榜NO.1,短短几个小时,已有近45万网友发表评论。
@幽行散人:买到一块四一斤的葱,我们觉得超便宜,跟拣到宝似的觉得世界太美好啦!
@九九艳阳九月九:二十年前,10块钱可能买到100斤大葱。现在,你只能买到2根。
@萌宅女:以前住房租金是几百还包括水电,现在住房租金几百不包水电,都是最差的,而且还是在郊外才有这样的。
@香橙小黄瓜:以前吃饭看菜名,现在吃饭看菜价。
@凌云阁之壮志凌云:小时候口袋揣着一毛钱自我感觉跟财主似的,现在口袋揣着一百块钱连今天能干点什么都没底。
数据发布
全国3月份CPI上涨达3.6%
国家统计局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6%。在2月份同比上涨3.2%之后,CPI重又超越一年期存款利率3.5%。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3月份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64个百分点,成为居民生活重回“负利率时代”的主要推手。
除了鲜菜价格猛涨之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食品类8项细分数据中,6项同比上涨,并导致食品价格数据3月份同比上涨7.5%。
江苏CPI同比涨3.5%,七涨一跌
昨天通报的数据显示,3月江苏CPI同比涨3.5%,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环比微升0.1%。八大类消费价格同比“七升一降”:食品涨8.1%、烟酒涨5.8%、衣着涨3.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涨4.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涨1.9%、交通和通信涨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0.5%、居住涨0.9%。
食品依然是拉动CPI上行的最重要因素。其中,鲜菜涨25.5%,淡水鱼涨20.5%,是涨幅最大的品种。鲜瓜果则下降了8.5%。
南京CPI同比涨3.6%,环比首跌
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通报,3月南京CPI同比涨3.6%,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
不过,与2月相比,南京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了0.1%,这也是南京价格总水平年内首次环比下降。
市场探访
95元/斤,南京又见“虾死你”
扬子晚报记者昨日在位于南京市内桥的农贸市场看到,水产铺子一排,卖河虾的只有一家,问了问,大河虾要95元/斤。
在羊皮巷菜场,记者又打听了一圈,大河虾90元/斤,小河虾48元/斤,对虾38元/斤。“虾子不好卖,价格贵,买的人少,一天也卖不了10斤。”一位水产摊主说。
羊皮巷菜场的一位摊主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虾子的价格是季节性的,冬天天气寒冷,产量少,难养活,价格也高。像现在南京市场上的虾子一般是从海南、南昌等地运过来的,油价涨了这么多,运费自然也了不得。“等到本地虾上市后,价格就拉下来了。”
走势预测
蔬菜回落,鱼虾短期内便宜不了
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与南京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对近期主副食品市场走势进行了预测。
4月5日全省蔬菜价格已较上月有所回落,青菜、韭菜、茄子、黄瓜、芹菜分别比上月底降价13%、10.5%、7.6%、7.2%和5.9%。随着天气回暖,露天地产菜上市量将增加,也将拉动菜价走低。
水产价格的上涨近期之内估计难以缓解,物价部门认为,受养殖成本与运输成本双双上升的影响,水产品价格短期内仍将在高位运行。
物价补贴
低收入居民物价补贴继续发
江苏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包明楚表示,从全省形势看,3月份全省大多数省辖市应该都达到了继续发放低收入居民物价补贴的条件。其中,南京市1-3月的CPI均在3%以上,补贴也一直在发。
其他发布
南京出台平价店考核办法
少一种平价品种扣10分
南京市物价局昨日表示,去年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用于南京平价店建设的补贴已悉数发放。为推进平价店发展,近日南京市物价局出台了平价直销店考核管理办法。
平价直销店的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从6个方面进行考量,其中未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平价商品品种数量和优惠幅度的,每少一个品种就要扣10分,7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发补贴。
南京“明码实价”从药店入手
严禁“医保、现金两种结算价”
《南京市零售药店价格行为规范》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称得上是南京推进省里提出的“明码实价办法”的首次偿试。规范提出,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应“明码实价”,严禁药店在结算时对医保和现金执行两种价格。
物价部门表示,“明码实价”并非不让打折,只是打折要真实、规范,必须使用降价标签,如实标明降价原因、降价起止时间、原价和折扣幅度等,不得虚假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