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近亿资金被吞案续:财政局副书记获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2 10:39 来源: 正义网正义网江西4月12日电(通讯员 胡亚丽)近日,经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被告人程四喜,被鄱阳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程四喜,男,现年52岁,2004年至2011年任鄱阳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2006年9月开始分管该局经济建设股。2009年11月18日,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某某等人私自开具一张900万元燃油补助资金的转账支票,并加盖了私刻的“鄱阳县财政局基建财务管理专用章”,从鄱阳县财政局在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分社开设的基建专户转出资金900万元至十三个私人账户。次日,李某某又将钱转至广东省各银行。期间,鄱阳县信用社工作人员发现此异常并向该社理事长曹某报告,曹随后将此情况告知了被告人程四喜,而程四喜并未追查此事,也没有向财政局局长汇报,致使李某某将此900万元转至境外,无法追回。此事过后,李某某等人又先后6次从信用社基建专户非法转出673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四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鄱阳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期间,分管该局经济建设股工作,发现财政基建专户资金未经规定程序被转出的情况下,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