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通知:禁止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10:08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 (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
五部委办其实从去年(2011年)6月份就开始在全国开展清理公路违规以及不合理收费的工作。这段时间,五部委办在清理的工作当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者采取行政措施转成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个别地方还以搭建公路融资建设平台为由,继续进行违规转让或者是变更收费的权属。
针对以上情况,五部委办提出了特别的要求:首先,禁止以体制调整、资产重组、有利融资等名义,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随意变更政府还贷公路属性;此外,凡是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已经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并且限期组织实施,确保政府还贷公路属性归位。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为经营性公路后,已经提高的收费标准或者延长了收费期限的,要恢复原来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对于已经批准的政府还贷公路,在建设过程中转为经营性公路并确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来的批准单位重新批准;此外五部委还特别提出,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区所有的经营性公路进行全面排查,涉及违规转让或者变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属的,要抓紧实施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或者是继续违规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