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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无责不赔将成为过去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6 15:30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我的车已经开了3年,但保险公司每年依然按照新车价钱计算保费。”韩先生不明白为什么投保时不能把汽车每年的折旧费减掉。不仅仅是韩先生一个人不明白,很多私家车主都有过这样的疑问。明明是已经开了好几年的车,保险公司却按照新车价格计算保费。

  对于私家车主这个庞大的群体来说,韩先生的遭遇很有代表性。保险公司“高保低赔”的做法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不过随着近日商业车险新条款的发布,“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条款即将成为过去时。

  无责不赔、高保低赔将成历史

  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而在过去,车主投保商业车险时,是按新车价格进行投保,而理赔时却按照旧车的实际价值进行。

  另外,成为大多数车主心头病的“无责不赔”也将被修改。按照今年2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而之前,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主无责的情况下,若肇事方拖延赔偿,多数保险公司会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偿车主。

  记者了解到,目前“代位求偿”制度选择在辽宁、重庆、厦门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运行正常后逐步向全国推广。

  陕西新规实施需要准备时间

  记者从中国保监会陕西监管局了解到,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条款费率的修订以及实施,需要多项准备工作,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求拟定《示范条款》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要制定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各公司要修改业务财务系统、印制单证、培训员工,保监会要重新对各公司条款费率进行审批等。“因此,新规的实施需要一些时间准备。”陕西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保费费率更加符合车主利益

  保监会《通知》一出,激起千层浪。虽然新规执行因种种原因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得到了广大车主的高度关注。车主牛先生表示:“取消高保低赔,让保费费率体系更加合理,符合广大车主的利益。”

  而车主吴先生表示:保监局近年来都有关于商业车险保费规定的文件或通知下发,各保险公司也有对社会各界理赔的承诺,但最终都未能全面的落实。希望此次《通知》能够成为中国商业车险里程碑式的文件,真正从最受诟病的方面解决商业车险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让商业车险成为广大车主最贴心的保障。

  资深业内人士杨先生表示,由于中国的商业车险在各个方面还不是很完善,相关机构近年来一直对商业车险问题格外关注。过去,监管机构基本上都是从承保合规的角度来对各家保险公司进行规范,而此次《通知》是从规范服务的角度来重新规范各车险公司,说明近年来商业车险的发展已上升到一定高度。为何消费者会对商业保险条款出现误解,其实还是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告知消费者的义务。目前车险公司出现较严重的同质化竞争,各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资源,争相通过降低保费或其他方式留住客户,但本质上,服务的提升才是竞争能否成功的关键,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商业车险行业的形象。

  本报记者赵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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