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适度温和物价上涨难以避免可以承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7 15:13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撰文坦言今年稳价安民任务十分艰巨
羊城晚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指出今年稳价安民的任务十分艰巨,强调要妥善处理好四个重要关系: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推进价格改革与稳定价格水平的关系。彭森认为,适度温和物价上涨难以避免。
文章指出,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将长期面临“两个不可避免”的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价格出现上涨趋势不可避免。二是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占有率低,资源性产品价格、劳动力工资和环境保护成本等上涨的趋势不可避免。
文章强调,物价上涨与通货膨胀虽有联系,但绝不能简单地把物价上涨等同于通货膨胀。在经济转型、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不仅是难以避免的,也应是可以承受的。对此,人们可能错误地理解为这是一种“通胀无害论”,甚至是“通胀有益论”。实际上,我们强调的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难以避免,这恰恰说明了保持物价稳定的艰巨性与复杂性,说明了稳定物价工作的长期性。
文章认为,在价格工作中,我们既要重视政府定价方面的工作,也要重视市场价格的监管工作。在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方面,既要重视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也要重视对价格行为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
对于价格调控中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文章认为,我们坚持促生产、保供应、畅物流、安民生的原则,关键是要“保两头”。其一是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其二是重点保护低收入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利益。
文章指出,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既要考虑经济发展的需求,也要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一定要按照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选择好出台价格改革的时机;也要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次序,安排好出台改革措施的节奏;还要按照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市场需求的要求,把握好价格改革的力度。二是价格改革要与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协调推进,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将改革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要完善资源税费、特别收益金、价格调节基金、转移支付、价格补贴、社会救助和保障等利益调节机制,防止价格调整造成新的利益分配不平衡,防止过多地增加公益行业和困难群体的负担,防止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