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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看病可享二次报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8:09 来源: 北京晨报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 互助保险最高可报销10万元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在基本医保基础上,今年起职工门诊、住院治疗的“自付一”费用可获得最高100653元的报销补助,报销比例可达80%。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昨天公布,凡参加北京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均可参保。其中,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上缴工会经费、持有“京卡·互助卡”的工会会员可免费享受“互助保障”;没有工会组织的职工可集体参保,每人每年交互助费60元。

  “互助保险”依据北京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对门诊、住院治疗的“自付一”费用给予医疗补助: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给予报销20%;封顶线以上部分,按40%至80%给予报销。由于该保障计划与北京市医保联网,报销时,职工不用缴纳任何看病单据,只需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申请表,交由单位工会,报销费用会直接打入京卡中。

  目前,门诊医疗起付线1800元,住院医疗起付线1300元,二次以上住院为650元。“自付一”指职工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但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应由个人负担的那一部分费用,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部分以及超过起付线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

  本计划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由于保障责任期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以参保职工今年5月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也可以纳入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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