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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血统游戏设计公司制造辱华游戏 中国律师起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8 14:29 来源: 法制晚报

  上海部分街道被描绘得如贫民窟

  日商售“辱华游戏”

  传媒教授: 应重视电子游戏媒介效果

  上海街道被描绘得如贫民窟般脏乱,中国市民可被随意杀戮……

  因为对国外电子游戏《凯恩与林奇2:伏天》中的内容不满,今天,北京律师刘琳到大兴法院起诉游戏设计公司,以“侵犯中国人的人格权”为由索赔精神损失费1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12年前的规定,电子游戏机及其游戏,是禁止进入中国市场的。尽管,目前市场上充斥着盗版和水货。

  专家认为,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着商业文化输出的内容的。

  曾经一度泛滥的辱华电影在改革开放后锐减,海外电影中正面的中国元素十年增两倍多,这原因就在于外国电影厂商,对日益庞大且充满潜力的中国市场的重视。

  律师维权

  游戏背景设为上海  部分街道如贫民窟

  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刘琳在网上看到一个题为“杀中国人的游戏”的帖子。

  帖子讨论的是一款名为《凯恩与林奇2:伏天》(Kane & Lynch 2: Dog Days)的电子游戏机游戏。游戏背景设定为当今的上海。主人公凯恩是个杀手,林奇是个被治愈的精神病人,两个人拿着枪,在上海完成各种暴力任务。

  在网友的帮助下,刘琳找到了关于这款电子游戏的大量截图,他把截图给记者看。

  游戏伊始,设计者非常明确地提示:“Welcome to Shanghai”。东方明珠电视塔、环球金融中心和黄浦江,都成为游戏背景中的一部分。

  但另一方面,游戏画面整体上色调阴暗,在一些关卡,上海被描绘得如同欧美的贫民窟,破败、脏乱,街道的墙壁上贴满了“办证”的小广告。

  游戏中的店铺、工厂等建筑全部使用中文标识,但错字连篇,有的中文标识带有明显的贬损之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口号,被篡改成“百年大计、进度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

  上海市民  均可被开枪随意杀戮

  按照攻略里的介绍,整个游戏是凯恩、林奇与黑恶势力较量的过程。但记者发现,在相当一部分情节中,大批挂着“沪”字车牌的警车对凯恩、林奇围追堵截,两人对中国警察大开杀戒。

  凯恩与林奇可以进入“上海市民”家中。每户人家的装修和陈设都停留在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且脏乱不堪。

  中国人被设计得胆小如鼠,一听到枪响立刻跪地求饶。尽管如此,凯恩、林奇还是可以在游戏者的操控下,将他们随意杀死。杀人后,房间里大到电视机、小到瓶瓶罐罐,都可以用枪打坏。

  华人角色均为负面  律师称不能容忍

  对上述游戏内容,刘琳十分气愤。他认为,这款游戏贬损了上海这座中国繁华都市的声誉。

  “了解中国、来过中国的外国人是少数,更多的人是通过电影、电视等文化途径了解中国。游戏设计者将上海这座城市设计得如此破败,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这是中国城市的真实写照。”

  他说,自己最不能容忍的是中国人在游戏中的整体负面形象。“这款游戏里的中国人,不是黑帮,就是和黑帮沆瀣一气的警察,再有就是胆小懦弱、可随意杀戮的平民。据玩过这款游戏的网友介绍,《凯恩与林奇2:伏天》里没有正面的中国人物!”

  “我作为一名律师,有权利也有义务扬中国人的民族气节,替中国人维权!”他说。

  起诉游戏商  律师欲讨回国人尊严

  他决定以个人名义,到大兴法院起诉游戏设计者爱欧互动股份公司(IO Interactive)及史克威尔艾尼克斯公司(Square Enix),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起诉的案由是“一般人格权纠纷”。

  刘琳认为,被告制作、发行上述游戏,严重侵害了中国人民的尊严,藐视我国社会公德,损害了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虽然被告在游戏中没直接侵犯其本人的民事权利,但侵犯了他作为一名中国人的公民人格权,所以他有权起诉。

  之所以选择向大兴法院起诉,他解释说,他家住大兴,是在家里的电脑上看到相关游戏内容的,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同时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规定,涉外的人格权案件,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的法律。

  法院起诉

  “在理论上  每个中国人都有权起诉”

  今天上午11点,刘琳和记者一起来到大兴法院递交诉状。

  去往法院的途中刘琳激动地说:“理论上,每个认为这款游戏侵犯了自己的民族感情的中国人,都有权起诉。”

  “如果我胜诉了,就会形成判例,之后起诉的人也将获得胜诉。巨大的赔偿金,将是对外国公司出品‘辱华’游戏的有力惩戒!”刘琳说。

  他告诉记者,为了准备诉讼,五一假期他推掉了所有应酬,全力搜集证据、研究法条。

  办理起诉手续时记者看到,刘琳准备的诉讼证据,主要包括游戏截图,以及证明该游戏系被告设计、销售的资料。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仍在审查材料,未决定是否受理。

  记者发现

  辱华游戏设计公司  有“日本血统”

  经过多方了解记者得知,《凯恩与林奇2:伏天》的设计者IO Interactive,是一家丹麦的游戏工作室,2009年被著名的日本老牌游戏厂商Square Enix(成名作包括“最终幻想”系列等)收购,有了“日本血统”。 

  据媒体报道,收购完成后,Square Enix专门为IO Interactive追加了投资。

  “凯恩与林奇”有两代游戏。前作《凯恩与林奇:死人》发布于2007年,而这款游戏的背景是被架空的,并不像第二作这样完全在某一座城市里展开。

  而《凯恩与林奇2:伏天》发布于2010年8月,即在IO Interactive被日本厂商收购之后。

  国外销量近百万  成为日本厂商“救命草”

  这款游戏尽管被很多中国网友“声讨”,在国外却受到了一些人热捧。

  IGN是国外一家专门对电子游戏进行评论的著名网站。记者从IGN查询得知,《凯恩与林奇2:伏天》的综合评分为7.0分(10分为满分)。在苛刻的IGN,7.0分已经属于“good”。

  IGN评价说,打高分的原因是“IO Interactive打造了非常特别的视觉主题风格”。

  根据专门对电子游戏销量进行统计的国外网站vgchartz的记载,至今,《凯恩与林奇2:伏天》的全球总销量为95万。在业内,一款电子游戏的发行量达到百万大关,已算“热卖”。

  在“英国销量排行榜”上,它一度名列榜首,超过了《FIFA 10》、《极品飞车:变速》等知名作品。

  而根据报道,日本游戏厂商Square Enix在2010年4月-12月期间的收益,相比去年同期大跌76.6%。

  收益下跌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游戏产品整体销量不高。而《凯恩与林奇2:伏天》成了Square Enix败局中的“救命稻草”。

  游戏机厂商说法

  机器没在华发售过  不便接受采访

  《凯恩与林奇2:伏天》对应的游戏机平台分别为PS3(索尼出品的游戏机)和XBOX360(微软出品的游戏机)。 

  “索尼中国”负责媒体接待的蔡先生表示,PS3游戏机没在中国正式发售过,市面流通的都是水货,“由于没有这块业务,我们不了解游戏内容的审核问题”。

  随即,他以公司不了解中国游戏市场为由,拒绝了进一步采访。

  “微软中国”则邮件回复称,XBOX360没有正式在中国发售过,对于游戏软件内容审核的问题,不便发表任何声明。

  游戏厂商说法

  IO Interactive:

  “它就是想象中的样子”

  日前,记者与IO Interactive位于丹麦哥本哈根的总部进行了联系。

  工作人员听完记者的采访意图后立即挂断了电话,之后再也无法接通。

  根据海外媒体报道,IO Interactive总经理Niels Jorgensen曾这样评价《凯恩与林奇2:伏天》:“现在的作品都太雷同了。它会给玩家带来深刻印象。这是新的视觉体验。”

  或许,Niels Jorgensen已经了解到华人对它的非议。

  他说:“这是一款令玩家爱恨交加的游戏。我们得到的评分从1分到9分不等。没关系,我喜欢这种通过探索取悦受众的形式。”

  新闻发言人Tom Stratton也说:“我们对它非常满意。它就是我们想象中的样子。”

  Square Enix中国:

  “游戏没在中国发行过”

  Square Enix的日本总部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随后,记者与它在中国的子公司——史克威尔艾尼克斯(中国)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这家公司没有负责媒体接待的部门。几经辗转,记者才和公司的总务管理部(音)接上了头。

  记者提出电话或电子邮件采访被拒,对方要求发送采访传真。但记者发送多次,对方仍称没接收到。记者随即提出直接到公司采访,仍被拒绝。

  交涉过程中,记者明显感到对方缺少新闻媒体接待经验,记者用了20分钟才让其明白采访和“要个说法”是一码事。

  工作人员最后强调,该公司从未在中国地区发行过任何电子游戏机游戏。关于北京律师起诉状中所称的“辱华”情节,他表示“需要向日本总部核实”。

  维权困境    缺法律依据维权难

  对此次诉讼,法学学者并不看好。著名民法学家杨立新认为,民法保护的是私权,因此“中国人”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从人格权角度维权,很难成功。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家马呈元、张力和凌岩教授都表示,国家形象、民族形象,不属于国际法的保护范围。因此维权只能从游戏公司注册地的国内法入手,到丹麦或日本起诉,追究其责任。

  马呈元说,辱华游戏维权案属“公益诉讼”范畴,如何确定维权主体是个棘手问题。

  “以国家的名义起诉外国厂商,理论上可行。但现实中,至今还没有类似先例。”马教授说。

  讨论到最后,三位专家都认为,维权难度相当大,不容乐观。

  原因调查

  游戏机禁售令  已发文12年

  采访中,各游戏厂商和游戏机厂商的共同说法是,相关的游戏机及游戏,根本没在中国正式发售过。

  记者随即向工商部门求证。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根据现有法规,电子游戏机及其游戏在国内是禁止销售的。

  在该工作人员的提示下,记者找到这部出台于12年前的法规——2000年6月30日,文化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

  其中第六条规定: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生产、销售即行停止。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再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

  国内著名游戏网站“电玩巴士”的电玩部总监张岳涛这样解释“发布禁令”的原因:“所有的游戏机都是国外厂商制造的(早年间的‘小霸王’等游戏机属于仿制产品)。游戏中的内容,有的地方不符合我国的价值观。”

  Square Enix公司虽然在华设有子公司,但只涉足电脑网络游戏,而没有电子游戏机游戏业务。

  国内电子游戏机  均为“水货”

  这一结论令人惊诧。一个公知的事实是:中关村多家电子市场,都将相当一部分铺位留给卖游戏机的商贩;在鼓楼,有着发展了几十年的“电游一条街”;在淘宝网,有几千家专门销售游戏机的商铺。

  既然12年前就有“游戏机禁令”,那这些公开销售的游戏机又是哪儿来的?

  通过暗访,多名销售游戏机的摊贩承认,他们的游戏机都是“水货”,游戏光盘基本是盗版。

  他们称,游戏机的进货源头主要在深圳和广州,其中绝大部分从香港入境。 

  张岳涛也向记者确认了这一点。“像水货手机一样,电子游戏机在国内也有庞大的进货渠道。”他说。

  游戏机游戏属“禁售品”  政府干预困难

  由于电子游戏机游戏属于“在华禁售商品”,遇到《凯恩与林奇2:伏天》这种的辱华游戏,哪个政府部门负责查处都成了“说不清的事”。

  记者咨询了多个政府部门发现,禁令发布后,电子游戏机及其游戏已经成了“没人管的孩子”。有关部门虽然有审核电子游戏内容的职责,但并不包括电子游戏机游戏。

  最终,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鉴于市面上的游戏机游戏绝大多数是盗版,少数是“水货”,工商局如果发现《凯恩与林奇2:伏天》,将按照销售“水货”或“盗版”,追究相关店主的责任。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教授刘成璧认为,出现《凯恩与林奇2:伏天》这样的辱华游戏,国人维权、政府干预的难点正在于电子游戏机及其游戏在中国是“禁售产品”。

  延伸采访

  辱华电影数量

  改革开放后递减

  如今,电子游戏已被看做继美术、音乐、文学、电影等之后的第九种艺术形式。

  记者注意到,存在“侮辱”、“歧视”以及不当政治倾向的中国情节的国外商业艺术作品早已有之,其中以电影为甚。

  在新中国成立前,外国电影中的中国人,通常是愚昧、胆小、狡诈的负面形象。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外国电影中弥漫着“红色威胁”论调看待中国的影片粗略统计近30部。

  但记者发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存在“辱华”倾向的国外电影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递减趋势。

  1990年到2000年十年间,出现了性质恶劣的“辱华”电影7部。而2000年至今12年,被影迷指摘有“辱华”之嫌的电影仅有3部。

  记者注意到,这3部所谓的“辱华电影”,也不过只是带有某些有争议的细节而已,如《木乃伊3 龙的诅咒》中,中国龙被“丑化”成三头的喷火怪龙,《加勒比海盗3:世界的尽头》里周润发光头、烂面的清朝海盗形象等。

  电影正面中国元素

  十年增两倍多

  与“辱华”电影锐减现象相对应的,外国电影中正面的“中国元素”与日俱增。

  经过粗略统计,在好莱坞电影中,1990年到2000年,有正面中国元素的电影有6部,而2000年到2010年,这类电影有15部之多。

  《功夫熊猫》充分表现出了中国的悠久文化韵味,《蝙蝠侠前传2》拍出了“东方之珠”夜景的魅力,《碟中谍3》的主角汤姆·克鲁斯从中银大厦一跃而下,高楼林立的现代上海形象尽收眼底,连英国儿童文学里的主人公爱丽丝,在电影《爱丽丝梦游仙境》的片尾都大呼“想去中国”……

  赞美之词最甚的当属《2012》。片中,有“解放军救了全世界”这样的台词,片中的“美国总统”还感慨道:“幸亏这个任务交给了中国人,只有他们才能准时完成。”

  电影商观点变化 与经济利益相关

  这样的宣传噱头,换来的是巨大的经济收益。《2012》的正面中国元素,帮它在中国取得人民币4.6亿元的票房成绩,占好莱坞海外票房市场第一。

  而拍摄“辱华电影”的后果也让电影商心有余悸:由于在辱华电影《赤色黎明》中任主演,著名演员李察·基尔被永久禁入中国。而《尖峰时刻3》未获准在中国上映,也被传言为“存在辱华成分”,结果造成巨大票房损失。

  对此,美国媒体《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一段评论,堪称对好莱坞电影商心理的最好诠释——

  “这种票房成绩(指中国巨大而仍有潜力的电影市场)引起了美国电影制片人的注意。他们尽量确保他们的电影不仅考虑迎合中国中产阶级观众的品位,而且考虑如何让北京的审查机构接受。”

  “《2012》暗示着,中国渴望好莱坞放弃它一贯对中国的中伤和臆想,转而帮助中国在世界上树立良好形象。”

  ●经济学家观点

  市场在一定程度上 决定商业文化输出内容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教授刘成璧认为,国外游戏厂商之所以敢堂而皇之地全球发售《凯恩与林奇2:伏天》这款“辱华”游戏,而不顾及中国人民的感情,与电子游戏机及其游戏至今未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有一定的关系。

  “中国目前对他们来说,不是真正的‘市场’,它从中国人身上挣不到钱。因此,它不需要考虑中国人的感受,只要能通过这种哗众取宠的方式迎合某些人的仇华心理,赢得国外市场的关注就足够了。”她说。

  “当市场真正建立起来了,游戏厂商意识到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经济价值,自然就会注重中国玩家的感受和中国政府的态度,不会再冒着影响经济收益的风险去制售伤害中国人民情感的游戏。”刘教授说。她说,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着商业文化输出的内容的。

  她认为,由好莱坞的电影引申到电子游戏业。要想改变类似的情形再次发生,就应该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姿态去面对电子游戏市场。

  ●传媒专家观点

  大多数玩家是青少年

  误读中国危害更深远

  随着近十多年电子游戏业的迅猛发展,传媒学者已把电子游戏看做一种广义的传播媒介。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王佳航表示,如今,电子游戏所承载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同电影等艺术作品一样,已成为文化价值观输出的重要渠道,而“玩家”就是电子游戏媒介的受众。

  “这款游戏曲解了它所使用的题材属地的文化内涵。绝大多数外国人并不深刻了解中国,这些扭曲的事实会让他们受到误导。大多数游戏玩家是青少年,让外国青少年误读中国,会使他们初步形成的价值观固化,危害更深远。”她说。

  电子游戏是传播媒介

  政府更应加强重视

  一位不愿具名的传媒学者表示:“目前政府仅仅意识到电子游戏的经济效益,网络游戏的吸金能力远大于电子游戏机游戏。因此,网络游戏成为政府鼓励发展的新兴文化产业。”

  他说:“但相对于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机游戏有着明确的游戏背景、完整的游戏情节,媒介传播的作用也更强。但很多官员对电子游戏机游戏的理解还停留在‘超级玛丽’的阶段,把它当成‘小儿科’的娱乐,没认识到这点。”

  他表示,希望政府能重视起电子游戏机游戏的巨大传播媒介作用,改变观念,以一种新的姿态去面对它。

  ●相关链接

  据报道,国内知名游戏网站“电玩巴士”根据网站独立IP,估算出全国电玩爱好者至少为2000万,游戏机消费一年接近40亿元人民币。

  文/记者 付中 闫新红

  实习记者 毛占宇  实习生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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