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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上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8:15 来源: 信息时报

  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上诉

  据新华社电 武汉“12·1”建行网点爆炸案主犯王海剑昨日通过其辩护律师正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书,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请求重审或改判。

  王海剑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一审判决犯有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1日凌晨3时许,王海剑携带自制的爆炸物和两袋水泥骑窜至武汉市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将爆炸物放置在门前人行道上。当日下午17时30分许,当银行职员将钱箱提出银行准备送上运钞车时,王海剑通过遥控引爆装置引爆了爆炸物。当场致2人死亡,15人受伤,并致财产损失12.7万元。爆炸后,王海剑抢劫钱箱未遂,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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