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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标准修改 药店警示不明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5 14:50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一岁宝宝禁用“优卡丹”、“好娃娃”

  儿童用药标准修改 药店“提醒”不明显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戴晓蓉)一岁以下孩子的家长要注意了:孩子有个头疼脑热,“优卡丹”、“好娃娃”等过去常用的感冒药再也不能用了!日前,国家食药总局下发最新通知,根据盐酸金刚烷胺单方制剂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规定,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要求在此类群体中禁用有关药品。

  新标:优卡丹等药一岁以内禁用

  在国家食药总局网站上,有关通知内容写道:为保证儿童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的说明书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包括: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同时,对于可用于儿童,也可用于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国家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用药标准进一步严格化,记者了解到,常见儿童感冒药优卡丹、好娃娃等品牌药,都在此次涉及药品之列。

  药店:涉及药品消费警示不明显

  昨天下午,记者随机走访了景田南路的几家连锁药店。在采访中记者看到,几乎每家药店都有售含氨酚烷胺等成分的儿童感冒药,其中包括“好娃娃”、“优卡丹”、“葵花康宝”等诸多品牌。这些药一般都放在药店的显眼位置。但记者并没有在旁边看到任何醒目的消费警示。

  在一家海王星辰药店,记者以孩子感冒生病为由向店员询问买药,他第一时间向记者推荐了“优卡丹”,“这是现在最常用的儿童感冒药,大品牌,效果好,一直都是我们店里卖得最多的。”他介绍,像他们药店,每个月至少都要卖出十几盒。然而,对于一岁儿童禁用的禁忌,这位店员并没有做特别的提醒。

  而在中联大药房,店员表示在两天前已经接到了公司通知,提到几种含氨酚烷胺等成分的儿童感冒药现在已经明文规定一岁以内的小孩不能服用了,要求店员在销售时向顾客进行提醒。“不过很多消费者还不了解这一情况,来店里就要求直接买这几种药。”他告诉记者。

  专家:易对儿童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就此次儿童感冒药标准的修改,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儿童医院药剂科主任邱明宝。邱主任表示,已经了解国家药监局有关修订通知的内容,而在市儿童医院,并没有在用涉及到相关成分的药物。

  据介绍,盐酸金刚烷胺药物常用于抗病毒治疗,包括甲流等,其副作用也很明显,主要是对人的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个别服用者会出现幻听、幻觉、情绪激动、失眠等精神疾病症状。而优卡丹等药物含有的氨酚烷胺成分中便有盐酸金刚烷胺。“含盐酸金刚烷胺单方药物在儿童用药方面一直限制十分严格,此次修订,主要是将复方药物也纳入到了‘严管’行列。毕竟,儿童的身体器官比较娇嫩,尤其血脑屏障发育还不完善,药物很容易‘入脑’,对脑发育造成影响。”

  “其实,不仅是盐酸金刚烷胺,对于所有含‘烷胺’成分的药物,儿童都要慎用。作为医生,我们建议,一岁以内儿童禁用,五岁以内儿童能不用则不用。”

  药监局:深圳有一例不良反应报告

  市药监局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国家食药总局的有关通知,他们已经转发到了各个药企。“这次儿童感冒药标准的修订,主要是针对生产企业,要求他们修改含盐酸金刚烷胺药品的说明书。这些药品大都是非处方药,也就是消费者可以自行购买的,因此说明书对指导药物使用非常重要。”在新说明书配置到位前的过渡期,药监部门则要求药品销售企业就该类药物“一岁以内儿童禁用”等注意事项对消费者进行提醒。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收到1例盐酸金刚烷胺不良反应报告,显示为轻微症状,主要反应为恶心呕吐、腹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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