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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09年每189名高收入者中有一人未纳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11:01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5月30日早间消息,据美国国内税务署(IRS)发布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在2009年报称其调整后总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美国纳税人中,未缴纳美国所得税的百分比从0.51%上升至0.53%,这意味着每189人中就有一人避税。

  报税人以免税利息、可减免税收的慈善捐献、医疗支出及其他项目为由来合法减少其可课税收入。这些纳税人逃避了替代性最低税(alternative minimum tax),这项税收是在1969年创造的,当时有报告称,有155名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纳税人并未纳税。美国国内税务署在5月25日发布的报告中指出:“高收入者经常都会以各种理由逃避课税,但其中没有哪个理由可令其合法免税。”

  在美国国内税务署发布这份年度报告的同时,有关美国税法公平性的争论正在展开,尤其是这种税法如何适用于收入最高的纳税人。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已经提出了所谓的“巴菲特规则”,内容是对高收入者征收30%的最低税;此外,美国国会也已经提出了一项计划,其内容是执行“巴菲特规则”,并将30%最低税率的年收入门槛定为200万美元。

  在2009年中,共有1.008万个美国家庭报称其调整后总收入至少达到了20万美元,但并未向美国或其他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高收入者中所占比例为0.26%。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来自于全球各地的收入都需向美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美国国内税务署数据还显示,2009年美国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美国家庭数量和百分比均比2008年有所下降。在2009年中,共有390万个美国家庭的调整后总收入超过了20万美元,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为2.8%;而在2008年中,共有440万个家庭的的调整后总收入超过了20万美元,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为3.1%。

  华盛顿研究组织税务和经济政策学会(Institute on Taxation and Economic Policy)称,未纳税高收入家庭数量是一个指标,表明许多高收入者正在按较低税率纳税。(文武/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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