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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下半年扩围 安徽试点或10月起运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9:28 来源: 南方日报

  昨日媒体报道,安徽省国税局近日发布内部文件表示,经安徽省政府正式申请,财政部、国税总局已原则同意安徽营改增试点将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这是继北京后,首个省(市)宣布第二批营改增试点时间表。

  此前有消息指出,今年申报营改增试点的10省市包括北京、天津、重庆、厦门、深圳五市和江苏、湖南、海南、安徽、福建五省。其中目前已经确认的是,北京市的营改增试点将按当初申请时提出的7月1日正式推行。

  专家分析称,各地对营改增试点跃跃欲试的原因在于,不少地方更担心某些地方的试点优势会形成洼地效应,从而导致自己本地的资金和产业流向试点地,于是积极向中央争取试点。

  据记者了解,对营改增,目前广东仍未有时间表;而深圳也在积极向中央争取成为第二批试点地,但时间表亦未确定。

  基本参照上海模式

  报道称,安徽省国税局已向省内各国税、地税机关发布《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布置营改增试点启动准备工作。安徽目前已制订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方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任务分解》、《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方案》等共计13个文件。

  按照安徽省的部署,此前财政部、国税总局对上海营改增试点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一系列试点文件仍将继续指导其他试点地区的改革,未来营改增扩围将基本依上海模式进行。

  上海市是在今年1月1日起,在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以及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的。

  记者从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最新信息了解到,上海的改革试点至今,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减税超过20亿元,企业税负降低40%。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较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降低。小微企业成最大受益者。

  备受关注的具有总分机构的公司的情况,安徽省将参照上海做法,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试点扩围有望在下半年启动

  记者此前了解到,今年包括北京、江苏、湖南、海南、安徽等十省市提出开展营改增试点申请,其中以北京呼声最高,一度传闻北京市营改增试点将于7月1日率先启动。而据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各地试点准备工作进度不一,为避免造成分几轮多批次开展地区试点和增加不必要流程,今年获批开展试点的省市或将统一于第三季度启动改革。

  各地营改增的试点方案基本上与上海一致。以北京试点方案为例,主要在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行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其余试点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政府已下决心将结构性减税的文章做足,而“营改增”则是结构性减税的重点。他分析说,上海已经启动的营改增,一年可以减轻企业几十个亿的税负。

  据悉,目前增值税共有四档税率,17%、13%和为“营改增”试点增加的11%、6%税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这应该是过渡时期的税率政策,因为增值税设置多档税率违背其作为中性税制的本质,未来增值税税率设置应该会减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目前中国的减税政策过于零碎化,他表示,因为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只有减增值税,才有整体税负减少的可能,因此,他主张加大增值税减税的力度。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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