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士燃油附加费下调 19日零时起降至2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15:44 来源: 福州晚报据《厦门商报》报道 从6月19日零时起,厦门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将从目前的3元降至2元。
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6月9日零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厦门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60元/升下调至7.18元/升。
依据厦门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时,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7.45元以下并持续10天以上时,应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
因此,厦门市物价局及时出台了降低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的文件,自2012年6月19日零时起,燃油附加费由每车次3元下调至2元,即每趟营运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向乘客加收2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