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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成都二手房征税办法将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4 16:47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7月1日起,成都二手房交易将参考评估价系统计价征税(后简称“评估价”征税),有效期5年,之前采用“阴阳合同”来虚报成交价格、“逃避税收”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6月30日晚12点之前,在成都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已签了买卖合同的市民,在3个月内办理交割手续时,仍按照老办法计税。

  相关负责人透露,从住房开始,此评估计税系统还将逐步覆盖到整个房地产交易市场(包括营业用房)。

  倒计时房管局二手房过户激增四成

  新规正式施行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原地产提供的数据显示,5月,成都二手住宅成交量为5090套,成交量呈冲高走势,涨幅为40.1%,而1月份的成交量还不到2000套。

  昨日下午,记者在成都市房管局办证大厅看到,偌大的厅内人头攒动,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甚至坐到了办证大厅和税务大厅之间的过道上。而在办证大厅总咨询台处,工作人员的手边有一大叠宣传单,内容是“私房买卖过户登记需知”。

  “我一大早就来排队了,听朋友说7月1日以后二手房过户税费会提高。”一位正在等待的李女士说,她打算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子。

  伊诚地产缤舍店经理陈昌文告诉记者,以前帮客户办理二手房过户,最多一个上午就搞定,现在一天都不行:“最近每次去,每个窗口前都排了一百多个人。”

  变化诚信纳税人税费不会增加

  按评估价征税后税费是否会提高?

  成都市地税局副巡视员尉国荣表示,“现在征税是按2009年确定的指导价格计的,已不太适应现行行情,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指导价已偏离了真实的价格。”二、三环之间为每平方米2600元,一、二环之间为每平方米2800元。

  尉国荣表示,新规实行后,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率并没有变,对于真实申报交易价格的诚信纳税人来说,税负不会有任何增加,但对于少报、瞒报交易价格的人来讲,则肯定意味着多交钱。

  评估几秒钟判断申报价格是否真实

  “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我们就可以判断交易的二手房价格是否明显偏低,如果与系统评估的价格有太大的差异,又没有正当理由,就要按照系统给出的计税参考价格缴纳税款。”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提高计算机评估的准确性,在此之前进行的成都市房屋基础信息采集,基本做到了按栋采集、按栋确定标准房,对影响房屋价格的42个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真正做到“一房一价”核定计税。

  “如果纳税人对核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有异议的,一共有4个途径来解决异议。”包括:向房地产交易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证据资料;委托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并在本地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个案认定;通过成都市以及各区(市)县的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对所交易的存量住房进行价值核定;通过诉讼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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