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出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1:39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本报记者 刘国锋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出炉 鼓励探索医疗资源整合重组改制
中国政府网14日公布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要求,在县级医院改革试点过程中改革补偿机制,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意见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意见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
县级医院要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分级评价体系。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
意见要求,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同时,将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鼓励资源集约化,探索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此外,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同时,将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完善鼓励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试点意见以“强基层”为重要目标,在全国选择300个左右县(市)作为改革试点,要求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同时要求县级政府落实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