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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7月1日全国试行 湖北最终方案尚未确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13:3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综合报道 昨日,发改委就居民阶梯电价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目前除了西藏、新疆以外,29个省市区已经听证结束,各地正在根据听证会意见修改实施方案,6月中旬各地将陆续出台实施方案,7月1日起全国全面试行。据记者了解,目前湖北省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仍在修改中,尚未最后确定。

  第一档电量普遍提高

  根据目前确定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要求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95%的家庭,每度电价上涨5分钱;第三档则是剩下的5%用电量最高的家庭,每度电价上调3角钱。截至目前共有29个省份完成听证,在此方案基础上划定各地三档电价的电量。

  听证会阶段,不少地区反映第一档电量较低,建议适当上调。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超过90%。

  对于东西部地区电量差异问题,发改委表示,目前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比东部地区低,是目前发展阶段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客观反映。“按照80%覆盖率,上海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260度,而西部地区的宁夏,100度就可覆盖80%的居民。”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今后第一档电量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政策倾斜多人口家庭

  当前一个家庭多用一个电表,多人口家庭、几代同堂家庭的用电量比人口少的家庭必然会高出不少,而这些家庭又往往是经济困难家庭,听证阶段不少代表对此提出意见,建议阶梯电价方案中对这些人群出台相关政策予以照顾。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已经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家庭人口多、并且比较困难的家庭,一定要保证阶梯电价不能对他们造成困难。一些地方规定多人口家庭可以申请加一个电表,或者申请提高第一档电量基数;一些地方让多人口家庭自己选择,可以选择执行阶梯电价,也可以选择执行合表用户电价。

  阶梯电价计价周期各地也不同,一些地方以年为周期,一些地方以月或者两月为周期,还有以季节为周期的,发改委称这些方案都可试行,未来将根据试行情况来逐步完善。

  此外,发改委称鼓励峰谷电价,目前也有三分之一的省份出台了峰谷电价,其他省市也正在研究。但实施峰谷电价需配备峰谷电表,目前还不能迅速推广。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评价居民阶梯电价代表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大方向,为下一步自来水、天然气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经验。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我国的基本国情、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不能走能源高消费的路子,必须节能。“居民用电需求要分成基本的、非基本的,首先要保障供应,对超过基本需求的要走市场路子,要体现资源的稀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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