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多地改装红罐王老吉 被指窃取国有资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14:52 来源: 中国经济网广州药业港股股价昨日大跌12.96%,这盆冷水并未阻挡这家国资企业的欢乐,因为王老吉商标仲裁的胜诉,仅在此前11个交易日内上涨了84.8%。
痛苦的是王老吉商标的“养母”加多宝集团,已加大了推广红罐加多宝的力度。福州、杭州、合肥等多地超市货架上已悄然开始销售带有“加多宝”字样的新包装凉茶。一些市民购买时发现微妙变化后称,以为购买到了仿冒品。广药集团方面认为,加多宝是窃取国有资产利益,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中国经济网多次联系加多宝传讯部负责人田威,但电话一直无人接通。
广药集团胜诉收回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商标争夺案,以广药集团胜诉收回王老吉商标而告终。据了解,广药集团于2012年5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
公告称根据裁决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广药集团(“申请人”)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之间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案作出裁决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二)被申请人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三)本案仲裁费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负担 50%。 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广州药业A股H股比翼双飞大涨
广州药业A股昨日股价下跌3.87%报收20.10元 ,全日成交16.8亿元,换手率为13.26%。该股票5月2日收盘价为13.41元,14日收盘20.91元,仅在8个交易日内就上涨55.9%。
广州药业股份H股昨日股价大幅跳水,下跌12.96%报收于10.34港元,全日成交额1.95亿港元,振幅17.003%。该股4月26日收盘价为6.85港元,5月14日收盘价为12.66港元,仅在11个交易日上涨84.8%。
网络调查显示,逾六成网友认为广药无法运作好王老吉。有品牌营销专家指出,少了来自加多宝的核心运作团队与市场渠道,广药难以成功运营王老吉。
多地超市王老吉悄然“变身”加多宝
加多宝集团似乎早已做好失去王老吉商标的准备。今年2月,加多宝2012新版包装凉茶纷纷在各地上架。
在合肥家乐福货架上,新红罐装和原绿盒装两种王老吉凉茶同时在售。一些市民发现,背面印着“加多宝”的王老吉,都以为买到了仿冒品。同样“穿上”了新包装的红罐王老吉也出现在在福州市、杭州等地多家大型超市货架上。
在福州,走访了榕城部分超市,在永辉超市井大路店,注意到,红罐王老吉六瓶装新老包装同时出现凉茶货架上。福州的沃尔玛东街店、新华都五四店强调“加多宝”的新装红罐王老吉也卖的火热。
在杭州,除了一些社区的便利店和小卖部之外,杭州大型超市内,新装的红罐王老吉产品也已登上货架。不少顾客发现了这一现象,有顾客疑问“加多宝”是新推出的一款凉茶。
新旧包装比较发现,新出厂的红罐王老吉外包装用“加多宝”三个字取代原来的“王老吉”,旧包装上其中一个“王老吉”的大字被同样字号的“加多宝”黄色大字取代。新包装上“加多宝”字样多达11处,比旧包装多三倍之多。旧包装上方原先写的“怕上火喝王老吉”,而新包装已经改成了“正宗凉茶加多宝出品”。
新旧两个版本王老吉难区别
新旧版包装从整体来说,差异并不明显。除了瓶身上的“加多宝”大字之外,新包装与旧包装相比,新包装上位于“王老吉”及“加多宝”左右两侧的两排黑色字的内容有明显的更改。旧包装左右两边的内容分别是“王老吉凉茶,采用本草植物材料配制”和“凉茶始祖王老吉,创业于清朝道光年,已逾百年历史”。而新品左右两边的内容已经变为“加多宝出品正宗凉茶,采用本草植物材料配制”和“加多宝出品正宗凉茶,获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旧包装罐身靠近罐盖的地方,原本印有一圈不断重复“凉茶始祖王老吉”的黄色字体,而新品则将字的内容改成了“加多宝出品正宗凉茶”。
新包装与旧包装最大的区别就是,新包装在多处增加了“加多宝”字样,旧包装上仅有3、4处,而新包装已增加到了11处,大多数消费者表示,如果不仔细看,是不太能分辨新旧包装的。
广药:加多宝窃取国有资产利益
针对加多宝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私自更换包装,如王老吉原始商标是画轴状的图案和文字,而加多宝红罐王老吉一直使用的却是竖着写的王老吉三个字。另外,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包装字体也和广药集团最初申请的王老吉商标的字体不同等多处改变。广药集团市场部工作人员认为,“加多宝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在弱化原来的王老吉商标,让消费者把红罐王老吉的特定标识等同于王老吉商标。”
去年12月底,王老吉仲裁案开庭前夕,广药集团的新闻发言人就认为:“王老吉这一品牌形象已经存在了185年,属于广州市国资委的资产,而加多宝集团则为民营企业,后者在口口声声说保护民族品牌的同时却篡改商标,窃取国有资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