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上海非沪籍人士买房须以家庭为单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14:32 来源: 新民晚报

  本市重申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未变

  本报讯(记者  刘珍华)近日,有媒体报道“住房限售政策收紧,停止非沪籍居民家庭补缴社保购房”、“单身外地人士首套购房受限”。对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回应称,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

  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