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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发展地方阳光融资制度市场力量介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15:24 来源: 新华08网

  新华08网上海6月29日电(记者杨溢仁 王鹤)本周,关于预算法修正草案二审明令禁止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话题,引起业界广泛讨论。在多数业内专家看来,市场化、透明化无疑是地方融资改革的必经过程,相信随着融资平台证券化的逐步推进以及地方政府职能的日趋合理,“自主发债”的大门终将敞开。

  业界对于是否应该推行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争论近年来从未间断。然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不论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最终能否成形,建立和发展阳光融资制度都将是重中之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28日举行的2012陆家嘴论坛上表示,“由于地方债是隐性负债,缺乏公众监督,没有透明度,市场无从知道在一些项目上具体是什么情况,风险度如何。一旦被某些因素触动该风险,就可能演变成局部危机。”

  在这样的背景下,贾康表示:“用阳光融资和预期、透明、受公众监督、讲究规范、有利于控制风险的地方债,去置换、替代地方融资平台和其他一些不规范的、风险不易控制、不健康的隐性负债,同时又保持地方政府作为融资主体通过融资发挥出来的贯彻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效益,才是比较周全、合理的对待地方债务和地方融资体系建设的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专家在谈及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时均表示,可以发挥市场力量的主观能动性。

  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钱文挥认为,“地方融资的出路,关键还是要改革,改革方向还是市场化、透明化。”他认为,政府制定规则给补贴,亦不失为较好的办法。“从学术角度来说,我赞成逐步开放政府自主发债。当然,关键是要有一个规则去规定,而提高透明度同样不可忽略,从发展方向来说还是更透明、更市场,政府部分职能让市场承担,可能多管齐下会更好一些。”

  针对上述看法,贾康表示赞同,“政府职能首先要合理,不能管过多的事。而应该由政府管的事,里面亦不能回避地方政府的融资功能,限制举债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就现阶段而言,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受限,无疑将加大未来城投债的供给压力。

  “据我们了解,目前待发的城投债项目依然较多,发行审批节奏也将加快,下半年城投的供给压力仍大。”一位券商研究员表示,2012年3月30日至5月25日,已有1118亿元地方政府债到期,而6月9日至9月7日,仍有882亿元地方政府债到期。

  再就地方融资平台银行贷款总量及短期借款来看,2012年地方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仍然较大。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末300家平台贷款总量略超4万亿元,2011年末增加至4.44万亿元;而短期需偿还的债务,在2010年末为1.02万亿元,至2011年末达1.16万亿元,预计2012年短期债务偿还的数量会超过2011年,偿债压力不言而喻。

  广发证券方面预计,2012年6月-12月,还将发行城投企债超过2000亿元。目前发改委排队等待审核的城投企业债项目在500个左右,无论是发行政策、财政支出压力、发行主体偿债压力,还是当前城投债的利率水平,均表明城投债发行将继续放量。

  按照2012年1月-5月,月均发行(城投企业债)280亿元的水平估算,预计2012年6月-12月,发行量将超过2000亿元,甚至超出市场的承接力(目前公募基金债券持有量不到5000亿元,债券基金在1600亿元左右,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还将挤占部份券商理财、专户产品等“高收益率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未来供给维持在高位将抑制城投企债的信用利差,推升其与产业债的利差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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