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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市民要求35家自来水公司公布水质检测数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20:10 来源: 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万静

  7月1日是自来水新国标生效第一天,南京两市民程渊和李春华将3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寄往全国32个省会城市共计35家自来水厂,要求公开7月1日国家强制实施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来,该各市自来水公司下属各水厂第一次对出厂自来水进行水质检测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数据。

  今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的检测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接轨国际通用水质标准。“2009年住建部调查的自来水合格率仅为58%,3年后是否准备好了按国际通行标准给13亿人提供安全、健康的自来水,这里有太多的信息老百姓不知道。”程渊在谈及将要实施的饮用水标准时并不乐观。

  “这次申请我们仅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新标准强制实施后第一次水质检测的检测项目和监测数据两项。这样我们就可以直接了解到,自来水厂是否真的为执行新国标做好了准备。同时,我们也想知道自来水的第一场新国标考试‘成绩’如何。”李春华表示。

  新标准在各自来水生产企业落实的情况如何?自来水生产企业是否真的按照新标准,向全国人民提供合格的自来水?7月1号后中国的自来水是否真的进入直饮时代?相信大多数的国人都有着和两位南京市民一样的困惑。

  向自来水企业申请信息公开,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比较新鲜。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温丽华对记者表示,“两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也应该公开。同时,《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款也规定,城市供水单位应当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为了确保被申请自来水公司能够明悉自身所担负的信息公开义务,两位申请人还特意在快递信封中附上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相关条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5个自来水公司应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后15日内回复。

  “自来水的质量与我们普通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住建部能够及时回复公众的疑惑,我们为这种依法透明行政感到鼓舞,同时也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之前向住建部申请公开自来水不合格城市名单的封顶律师对这次两位南京市民的行为表示支持。“要让民众真正相信自来水水质得到改善,还需要让大家看到更详细准确的信息。毕竟这跟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直接相关。”

  据悉,国务院也计划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在本月27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日前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向大会报告了近年来我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并表示在"十二五"期间,要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和措施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到2015年,基本完成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逐步开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检查和评估,尽快编制完成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提高到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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