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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秀水街原老总汪自力受贿售假案重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06:59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黄洁

  本报实习生孔一颖

  因涉嫌受贿罪、售假罪,北京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汪自力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后因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今天上午,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审开庭。庭上,汪自力的辩护律师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09年间,汪自力利用职务便利,以解决工商查抄、帮助过户摊位等名目,6次向商户索要好处费共计30万元。此外,2008年,汪自力被控与商户杨昌君,在秀水地下3层存放大量带有LV、GUCCI、CHANEL等注册商标标志的男女式包,用于销售牟利,共同分成。后警方从仓库内起获假冒名牌包共8425个,经鉴定价值76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秀水街售假的行为正是当年汪自力在离职后主动“举报”的。2007年7月,汪自力辞退秀水街市场总经理职位,一个月后他在网上发出实名举报信,称秀水街市场偷税漏税两亿余元。并告知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秀水街地下三层仓库存在售假情况。

  法庭上,汪自力称自己实为被他人报复。他认为,自己作为实名举报人、打假人,不可能参与受贿、售假。同时,检方指控的诸多受贿事实,汪自力认为并不存在,自己是被群诬的。

  同时,汪自力的辩护律师李云清表示,如果按照正常逻辑分析,汪自力参与售假再揭发售假,实质上等于揭发了自己,不符合逻辑。同时,他认为检方补充的新证据也并无实际意义,自己将坚持为汪自力无罪辩护到底。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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