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称资源税改革短期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31 18:46 来源: 财经网【《财经》综合报道】 财政部网站3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条例将从11月1日起全面施行。经济学博士、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重庆商报专访时指出,此次资源税改革政策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原油、天然气征税从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二是明确提出待条件成熟,还要再逐步扩大到其他资源产品。
林伯强表示,此次改革除了对利益格局的合理调整外,与“从量计征”相比较而言,“从价计征”更能发挥出税收的级差调节作用,抑制资源浪费。他分析,如果继续施行“从量计征”,在价格上涨过程当中,资源型垄断企业收入增加,但政府税收却没有丝毫增长。难以合理调节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量,带来资源的乱采乱挖和严重浪费。
林伯强指出,资源税重启改革是三方博弈的一个结果,利益也会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以中石油、中石化等为代表的资源类企业这三方之间重新分配。
资源税短期内会不会转嫁给消费者?林伯强表示,短期内不会,长期看会有一定影响。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跟踪和合理评估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影响,并出台相应政策来对冲资源产品的涨价。包括对在生产上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对油气开采企业,要促进努力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于老百姓,要及时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必需消费。
林伯强认为,预测“暂行”到何时很难,但改革的方向比较明确,第一,改革涵盖的资源产品范围,将从原油、天然气逐步扩大到煤炭、稀土、水等重要资源品种;第二,税率还要提高,目前暂行办法规定的还显得比较低,国际上均在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