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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车中签弃号仍将不受处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1 03:44 来源: 京华时报

  昨天,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明年本市小客车总指标仍为24万个,但个人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摇3次号),超3月未确认需重新申请摇号。此外,今后法院判决发生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也需取得指标。

  >>整体

  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昨天发布的《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有关事项的通告》显示,明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仍为24万个。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在维持全年24万个小客车指标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明年的营运小客车占年度指标配额由此前的2%提高至4%,而其他单位指标额度所占比例由此前的10%降至8%。个人指标额度还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这意味着明年个人指标额度为21.12万个。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修改信息须先取消申请

  申请个人或单位在申请提交后信息发生变化的,须重新提交申请,修改相关信息。

  申请者需进入北京缓解拥堵网站(www.bjhjyd.gov.cn),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取消申请”按钮,点击后即自动退出登录。再次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后,点击“重新申请”按钮,即可调出原填报信息进行修改。

  >>待解

  弃号处罚措施仍未提及

  此次修订中,虽然对申请者提出更多义务,要求三个月内确认延长申请,但对中签不购车者仍未出台强制性措施。目前,政策没有对摇中不买的行为有任何惩罚措施,摇中指标的人如在6个月内不买车,可继续参加摇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再次申请。逾期不买的弃号则自动滚入摇号池,重新用于摇号。

  一些市民提出,很多符合条件但并不急于买车的人也参加了摇号,使得有实际购车需求的人无法得到保障,严重影响了急需买车人员的摇号中签率。建议对不购车的中签者取消一定时间的摇号资格,从而保障公平。

  今年5月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拟对中签不购车行为采取管理措施。征求结束后,相关部门表示正在对此进行研究。但截至目前,本市对中签不购车者尚无明确的处罚措施。

  有交通专家指出,对于中签不购车的行为,应有条件地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专家认为,一些中签者未购车确有工作地变迁等客观原因,在6个月的有效期内,如果中签者主动退还指标,就无须进行惩罚。对于6个月内既不买车也不退还指标的人,应该给予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参与摇号的惩罚。但也有一些市民认为,由于受经济条件、工作条件等因素影响,中签后不购车也有客观原因,“一刀切”地给予惩罚也不合理。

  >>解读

  限购政策暂不能放开

  本市治堵方案核心专家、美国能源基金会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王江燕表示,从今年的交通拥堵指数来看,较去年有所下降,这与机动车限购、城区停车费上涨等措施都有关系。尽管交通状况有所好转,本市交通状况不至于恶化到不允许买车的地步,但还不到放开机动车控制的时候,而且市民买车意愿还非常强烈。在此背景下,2012年小客车指标总量与2011年持平,维持在24万,是个比较稳妥的办法。

  明年24万个购车指标的确定,最主要的考虑因素还是交通状况。如果增加购车指标,机动车会有较快增长,可能今年取得一些成绩就会被抹去,所以在现有条件下机动车限购政策暂不能放开。同时,限购政策还为本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公交出行条件的改善争取时间。在满足市民机动车使用率明显降低、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等条件后,今后可以再研究增加购车指标等问题。

  >>周年盘点

  今年摇出245610个指标

  据市交通委介绍,今年共摇号配置小客车指标245610个(含过期未使用重新配置指标)。从今年第8期购车指标摇号开始,到期中签未用的指标就会重回摇号池,使得每月原定的1.76万个指标有所增加。

  弃号逐月增多

  从这几个月来看,弃号数量逐月增多,1至5月分别为1401个、1858个、2132个、2441个和2578个,因此8月至12月的指标数量也逐月增加,分别为19001个、19458个、19732个、20041个和20178个。

  据分析,今年为摇号政策实施第一年,一些市民出于“占号”心理而申请摇号,但实际上购车需求并不很强烈,或一些中签者由于经济原因等不能在6个月有效期内买车,导致产生弃号。

  申请通过率提高

  本市实行购车摇号政策以来,市民对摇号政策及申请程序逐步熟悉,提交申请后,顺利通过审核的市民呈增长趋势。申请者通过率由1月的89.17%已增至12月的98.32%。

  根据“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咨询栏内容显示,市民上半年的咨询多集中在申请资格、摇号流程等摇号规则上,目前这类咨询变少,而怎样退出申请、如何更新指标等问题成为主流。

  新车少增51万辆

  据悉,今年1月至11月,本市五环路(含)内工作日高峰平均交通指数为4.8,处于轻微拥堵,同比下降了20.0%。今年北京平均每个工作日拥堵持续时间(包括严重拥堵、中度拥堵)共计1小时5分钟,较2010年同期的2小时25分钟,减少了1小时20分钟。

  市交通部门介绍,取得这些成绩,机动车限购政策功不可没,它使得机动车增长减速。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以来,本市机动车同比少增51万辆。

  申请有效期3个月一确认

  今年实行的小客车购车摇号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有效编码可以自动转入下一个月,直至摇中。但从明年起,个人经摇号未取得配置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指标的,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在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确认,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

  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超过3个月未进行确认的,需重新申请才能参加摇号。

  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介绍,在一个有效期之内(即3个月内)只能确认一次,每次确认后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增加3个月。申请编码在审核通过的当月25日至第4个月8日期间可进行第一次确认,确认后有效期截止到第7个月的8日,往后依此类推。

  【解读】自动排除“占坑”者

  本市治堵方案核心专家、美国能源基金会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王江燕表示,要求个人申请者三个月内进行一次确认,至少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要求申请者及时查询中签信息,防止因不知情导致指标过期;二是利用这种机制,排除一些拥有“占坑”心理或不急于买车的申请者,使他们的申请自动作废;三是对于一些因购车计划改变或已有家人中签的申请者,省去他们取消申请的麻烦。

  总的来看,此举是为了尽可能让最需要买车的人留在摇号池中,而排除一些不急于买车的申请者,保证摇号政策的效率和公平。

  【操作】3个月内只能确认一次

  1.在有效期内任何时间进入北京缓解拥堵网站(www.bjhjyd.gov.cn),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页面上可见“确认延期”按钮为可点击状态,点击即可完成操作。

  在一个有效期之内(即3个月内)只能点击1次,点击后按钮变为不可点击状态,有效期在原基础上增加3个月。

  2.在有效期内未点击“确认延期”的,超过有效期后可进入北京缓解拥堵网站(www.bjhjyd.gov.cn),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页面上的申请状态变为“申请已取消”,同时显示提示信息:您的申请有效期截止到××××年××月8日,需要重新参加摇号,请点击“重新申请”。

  【注】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间申请的经审核通过的编码,有效期截至2012年4月8日,即在此期间不需确认自动连续参加2012年1、2、3月份的摇号。第一次点击确认后,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7月8日(即再增加3次摇号),往后依此类推。

  2012年1月9日以后的申请,有效期为审核通过的当月25日至第4个月的8日。第一次点击确认后,有效期截止到第7个月的8日,往后依此类推。

  法院判决转移也需指标

  依据未修订前的《实施细则》,“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为防止极个别人利用法院判决等骗取小客车指标,此次修订完善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的小客车指标管理问题。《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后的条款明确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解读】打击“假诉讼避摇号”

  在摇号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发现一些人利用法院判决、裁定来规避摇号,骗取小客车指标。今年12月有媒体报道,河北省廊

  坊市永清县法院部分工作人员与中介勾结,利用虚假诉讼,规避北京机动车摇号政策,帮助委托人办理北京车牌以谋取私利。

  在此过程中,中介先收集想办车牌客户和出售二手车车主的身份证信息。然后,将收来的“想买车人”、“要卖车人”的身份证配对,送到法院人员手中。法院人员将双方裁定为债务纠纷、经济纠纷等,并形成调解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最后,法院人员会跟中介一起到北京的车管所办理执行送达手续。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河北省相关部门表态将彻查此事,当事人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在这些“打官司避摇号”事件中暴露出的政策漏洞,使得本市有关部门在此次修订中,特别提出法院判决机动车转移也需获得指标。

  更新指标申请期限6个月

  此前并未明确申请更新指标的期限。此次《实施细则》修订后增加一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出售、报废日期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的日期。

  此外,名下有应当报废机动车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在申请参加摇号或申请更新指标前,先去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名下应报废机动车的注销手续。

  【注】

  2010年12月23日(含)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但未申请更新指标的,可以自

  2012年1月1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即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其他变化

  ★增加个人自动放弃的配置指标,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中重新配置并向社会公布。

  ★修订后,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

  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修订后,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指标额度下降2%

  营运小客车占年度指标配额由此前的2%提高至4%,其他单位指标额度所占比例由此前的10%降至8%。

  【解读】减少单位公车增长空间

  据悉,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等的小客车。

  交通专家王江燕认为,随着城市发展、人口增多,营运小客车的需求量有所增加,提高营运小客车指标数量,可以把有限的机动车增长空间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同时,降低单位的指标数量,体现了北京进一步控制单位公车数量,减少单位公车增长空间的决心,从而减轻城市交通压力。

  新企业缴税5万可摇号

  《实施细则》修订后补充了以下规定,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小客车配置指标,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指标,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该条款解决了新注册企业当年不能申请配置指标的问题。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但须在填报纳税额时扣减上年度已中签指标数相应的纳税额。

  04、05版采写本报记者邓杭制图杨佳宁

  >>特别提醒

  由于1月26日正值春节放假期间(正月初四),经研究决定,将2012年第一期小客车指标摇号时间调整为1月20日。

  下月20日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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