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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郭美美与商红会无任何关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1 13:17 来源: 中国红十字会

  新浪财经讯 12月31日消息,备受争议的“郭美美事件”终于在本年度的最后一天有了结果。中国红十字会今日发布通报(见附文)称,决定撤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下简称“商红会”),并再次强调郭美美(微博)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微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

  中国红十字会今日发布《关于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部分负责人利用其双重身份,在项目运作中存在关联交易,严重违反公益组织的基本原则。经商中国商业经商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决定撤销商红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对遗留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通报同时指出,商红会自成立后没有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没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不符合行业红十字会的基本组织要求;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合同与项目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此前因郭美美事件备受争议。今年6月,网名为“郭美美baby”的女子在新浪微博上炫富,并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引发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等官方慈善机构的质疑,媒体也掀起一场披露慈善机构违规行为的运动。

  针对郭美美事件,上述通报称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通报公布前,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今日已在新浪微博上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撤销商红会。

  据了解,受郭美美事件影响,各地红十字会收到的慈善捐款锐减,中国慈善机构深陷信任危机。面对质疑,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慈善总会等机构相继公布捐款账目和审计报告等,力图增加透明度重建公众信任。(王茜 发自广州)

  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7月,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称“总会”)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下称“商红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总会认真听取了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及建议,慎重研究,现就相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结果证实,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郭美美(微博)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微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二、商红会自成立后没有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没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不符合行业红十字会的基本组织要求;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合同与项目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部分负责人利用其双重身份,在项目运作中存在关联交易,严重违反公益组织的基本原则。经商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决定撤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对遗留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三、总会认识到,总会在对行业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在红十字品牌的使用和保护方面,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此,我们对所有的批评与建议表示感谢,并希望以此为契机,推进改革,重新塑造社会公信力,确保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红十字会的体制机制改革。要加强对地方红会和行业红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和财务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红十字会的社会捐赠款物使用、资助项目等进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系统信息平台,根据及时准确、方便获取、规范有序的原则,做好公众捐赠款物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加强红十字品牌管理。严格红十字标识、名称的使用范围,在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同时,建立相应的道德准则,确保合作机构的政策和行为与红十字事业的使命不相矛盾。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抓住捐赠款物和招标采购等关键风险点,真正实现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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