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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城市调控房价有目标无“降”字

2011年03月29日 06:01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据《京华时报》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时,要求各地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本周大限将至,目前仅有不到40个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而已公布的调控目标中未见降字——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

  其中,涨幅最小的是位于欠发达地区的兰州。该地允许2011年房价涨幅不超过9%。

  公布城市不足一成

  据京华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昨天,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只有山西省22个城市以及银川、贵阳、昆明、佛山、岳阳、沈阳、丹东、海口、合肥、兰州、西安、济南等近40个城市,不到全国600多个城市的一成。

  从已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来看,没有一个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个参考标准,绝大多数只提及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其中,一些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平。

  到目前为止,调控目标中涨幅最小的是位于欠发达地区的兰州。不只是二线城市一片涨声——小城丹东的房价控制目标,确定在“涨幅不超过9%-9.5%”。最宽松的目标非榆树莫属——该市规定,2011年新建住房“增幅要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但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的增幅高达50.5%。

  一线城市秘而不宣

  尽管距离国务院公布的最后期限只有4天,但京、沪、广、深这类昔日房价几度飙升的一线城市,对调控目标尚秘而不宣。反观2010年,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控时代后,历次国务院的调控政策出台时,一线城市都是最先跟进地方细则的排头兵。

  以国十条为例,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十条”,半月内北京制定并发布了“京十二条”,并带头开始限购,随后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纷纷跟进。

  为何出现这一状况?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分析称,国八条中规定,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王珏林认为,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难度更大,地方政府相互看看,相互参考可以理解。相信在月底前,全部城市的调控目标都能公布。

  上涨一成只为确保

  10%的上涨空间,究竟是“限价目标”还是“涨价目标”?

  中国房地产学会执行会长、北京房地产学会常务副会长陈贵说,对于承担拉动地方经济重任的房地产来说,个别地方政府可能并不想调控。就目前这些城市公布的全年上涨10%左右的房价调控目标,充分说明了地方政府的不情愿情绪,也可以说是试探性的。

  陈贵认为,面对国务院的问责制度,地方政府不得不制定出一个目标。定低了怕完不成任务,所以地方政府一定会定高一些。另外,今年确定的1000万套保障房,目前还没形成供应,到底会不会对市场产生冲击谁也不确定,而且这些保障房陆续入市要等到国庆后,(对地方政府来说)与其冒风险,不如给自己定一个宽松的指标,确保在年末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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