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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1年房价调控目标:涨幅不超8%

2011年03月29日 11:04 来源:南方周末

  一线城市上海3月28日晚间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涨幅低于GDP和人均收入增长。

  据南方周末网报道,国务院2011年初发布的“新国八条”中规定,各城市3月底前必须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目前距离最后期限只剩3天。目前,全国已有近40个二三线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上海市则是京、沪、穗、深四地中首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一线城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公告称,为更好贯彻“国八条”,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2011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此前,据东方网报道,上海市市长韩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预期为8%左右。

  据财经网报道,从房价来看,2010年上海新建商品房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为14213元/平方米。如按房价涨幅8%计算,则2011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控制目标为15350元/平方米。

  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本市实现生产总值(GDP)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前年增长9.9%;而去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1838元,比前年增长10.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3746元,增长11.5%。

  上述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告还称,将着力完善“四位一体”(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完成上述目标。将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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