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5日 20:36 来源:一财网
第一财讯: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5月5日联合发文称,因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3G)尚处于起步阶段,运营企业投入较大,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大幅度降低3G网络频率2011-2013年占用费收费标准。
根据上述两部委日前发给工信部的通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向3G网络运营商收取的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按照《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下称“《标准》”),从2011年起分四年逐步到位,即2011年按25%,2012年按50%,2013年按75%,2014年及以后按100% 收取。
发改委还核定了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向使用3G特殊频段的单位收取的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规定对申请临时使用或使用研究试验用频段的营利性单位,有关机构按《标准》规定的20%收取,其他非营利性单位按《标准》规定的10%收取。
此外,通知还指出,频率占用费计收时间按照《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规定执行,即“频率占用费自频率分配或指配之日起按年度计收。不足三个月的按四分之一年计收,超过三个月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
根据发改委公布的三段3G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按全国、省级、地市级区域划分,收费额度每年分别为1200-1700万元、120-170万元和12-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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