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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创业板“高送转”创新高

2011年05月06日 09:26 来源:财新网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业绩亏损下的“高送转”出台新的监管措施,此外,对“高派现”公司或将不允许用超募资金来补充流动资金

  【财新网】(记者 刘卫)内地中小板、创业板推出高比例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司家数和比例,在2010年度均创出新高。

  5月6日,深交所发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10年报实证分析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创业板有69家公司每10股送转10股以上,占比近35%;中小板每10股送转10股的则有87家,占比近15%;主板“高送转”公司家数与去年基本持平,每10股送转10股以上的7家。

  报告分析,一方面,中小板、创业板新上市公司比较多,新公司的显著特点是注册资本少,股价高,而资本公积高。为尽快扩大公司资本规模,公司有强烈扩张股本的愿望,以满足业务门槛的需要,提高参与并购、对外投资、招投标等竞争力。

  对一些中小板公司而言,股价过高,而它不需要公司股价老处于高位运行,需要把股本拆细,把股价降下来。

  但另一方面,过于快速和过大规模的股本扩张,一旦缺乏业绩持续高成长的支撑,“成长的代价”将逐渐体现。同时“高送转”也会成为年报披露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重要因素。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一名负责人在当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既然市场有“高送转”的需求,那么其存在有一定合理性。但监管机构对“高送转”把关尤为严格,主要的措施是预披露,提倡如果公司有“高送转”的动议,希望在第一时间预披露,减少内幕交易以及在朦胧期的炒作。

  此外,公司一旦有了“高送转”的动议,上市公司必须将内幕交易知情人告之交易所,同时提交至交易所市场监测部,核查内幕知情人在方案披露前买卖股票情况。

  他表示,这两项措施,对“高送转”过程中,遏制内幕交易,实现了比较有效的监管。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下一步交易所还关注到“高送转”过程中不太合理的地方,比如个别公司去年业绩亏但是仍然推出“高送转”,这种情况下,交易所将要求上市公司加大信息披露要求,让董事会对投资者进一步说明清楚,交易所将有后续有监管措施出台。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亦高度关注部分公司用超募资金分红“高派现”现象,并考虑出台后续措施与规则,如对已“高派现”公司或将不允许用超募资金来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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