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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统计局应当检讨统计体系缺陷与问题

2011年05月06日 10: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6日讯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住房支出仅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这引起了国内媒体及民众关注与讨论,面对这样的讨论,原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发表题为《居住支出的选择性国际惯例》的博文。他在文章中指出,当前中国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指标及CPI指标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它与居民实际消费物价水平与消费结构相差太远。

  文章称,PPI价格上涨为何没有传导到CPI上去,是因为传导到房价上去了。而按照中国的CPI体系,房价不能纳入CPI统计体系。按照当时国家统计局的说法,因为国际惯例,住房购买是作为投资不能作为消费,因此,房价涨得最快,也不影响居民消费,也不影响居民消费的物价水平。可以说,后来国内房地产政策把投资与消费混为一谈,不少政府的房地产政策鼓励住房投资炒作,其政策的理论不无与此有关。

  文章指出,中国的CPI编制系统是从1950年就开始,但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其数据收集编制与国际上惯例相差太远。目前中国的CPI仅是根据1993年国民经济计算体系编制的。但是,当时中国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特别是住房没有商品化仍然是计划分配。因此,当前的居住类消费不仅占居住消费的比重小,而且其消费的基数也小。而1998年国内住房制度改革后的住房商品化也顺延了这个居民居住类消费统计框架(一直到现在),从而使得国内居民居住类消费的统计完全与实际居民居住类的情况脱节。比如说,当前在2011年调整前居民居住类消费占CPI的比重只有13%,2008-2010年居民人均居住类支出年均为1145元、1228元、1332元。也就是说,对于中国城市居民来说,如果每一家庭为三口之家,那么2010年城市居民居住类年支出为3996元。这与当前大家质疑的居民居住类月支出为111元差不多。

  文章认为,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所规定的居住类消费所包括的内容来看,应该有建房及装修材料、租房(包括虚拟房租)、水电燃料、按揭贷款利率等。这是国家统计局所谓的国际惯例。但是,当前国家统计局的官员不是来检讨当前国内住房类消费统计体系所面临的缺陷与问题,而是选择性地用所谓国际惯例,则把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剔除出来(按照国际惯例要计算的),只计算居民居住类消费的现金支出。

  文章认为,居民居住消费计算的重要性并非仅是把整个国内居民居住类消费的低估问题,而且是CPI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重要指标,如果CPI严重低估,那么央行就可能应该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用严重管制的方式把居民的存款利率压到最低水平。这样,不仅使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侵害,而且也造成国内流动性泛滥,房地产泡沫四起。可以说,当前国内房地产泡沫巨大很大程度上与当前国内严重缺陷的CPI体系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一个完全与居民实际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不相符合的CPI统计指标可能误导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甚至于可能成为少数人侵害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工具。当前房地产泡沫巨大,居民存款严重的负利率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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