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7日 07: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央行昨日称,经国务院批准,央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这是今年以来央行与第三个国家签署此类协议,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从2008年至今,中国已与11个国家及地区分别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合计8342亿元人民币。
“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央行如此解释所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专家表示,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并可促进双边贸易发展,促进地区金融稳定。
与双边贸易相关的人民币结算近期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央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2亿元,比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190.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202.3亿元,进口结算金额2853.7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出口结算金额195.9亿元,进口结算金额351.3亿元。第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际收付总金额2584.7亿元,其中实收392.5亿元,实付2192.2亿元,收付比为1:5,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其中,与香港地区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占比最高。
上述专家认为,签署货币互换协议可提高人民币在一些国家的使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人民币区域化是为国际化铺路。同时也将降低签约国在两边贸易活动中面临的美元汇率波动风险,从而利于双边贸易的发展。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攀升,也凸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在进出口贸易中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马常艳)
分享到: |